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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03:54:56
我朋友的父亲(60岁)准备娶了一急须用钱的女子(35岁还有一10岁的儿子),由于我朋友不同意,他们就私底下把婚结了,并签了一协议,大意是婚后一次性给那女子多少多少钱(已给),我朋友的父亲死后所有家产归我朋友。由于我朋友的父亲身体不是很好,我朋友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但是他想知道这协议合法不?如果不合法,这协议该怎么写,有什么方法可以补救,还该注意一些什么?

这不光是遗嘱的问题

你朋友的父亲,我们简称A父亲,A父亲如果再婚姻,他死后其合法妻子拥有夫妻共同财产,如果A父亲的遗嘱中涉及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遗嘱将无效。

所以,这应当是两份协议,一份是婚前财产公证,一份是A父亲的遗嘱公证,之所以公证是为以后作为证据具有绝对合法性,不公证如果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的是,遗嘱必须要注明已将对合法妻子及养子在自己身后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否则根据我国法律,如果A父亲身后,妻子养子无生活来源而得不到遗产的情况下还能够分得部分遗产。

要到公正处公正一下才能说合法不合法!

公证一下。
按法律规定,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和父母,第二继承人是子女。当然,如果当事人立了遗嘱又另当别论。

如果是协议,那时不成立的。
如果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法律会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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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协议不是公正与否,主要是由没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

乘人之危,肯定要折钱的,呵呵

死定了,给她一点补偿,息事宁人,她是法定遗产的第一承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