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经销商集团:房屋继承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7:34:34
我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亲人丈夫因病而去世,现已带着一儿一女改嫁,但一直都有在尽自己的孝道赡养去世丈夫的父母,现因为房子的继承,双方都很不开心,为了双方过正常的日子,不想双方都为了房子而使关系,继续恶化下去,我想问问,就房子一事,房子到底归谁继承,父母、孩子、妻子。
若房产证为死者的父母,那请问死者的孩子是否都不能有房屋继承权,还有就是死者生前因治病所欠下的债务均由谁偿还?
TKS!!!
1、双方是指死者的父母和死者的妻子、儿女。
2、就此问题,不是妻子想要得到继承,而是因为孩子大的才5岁,小的才3岁,是妻子想给孩子得到应得的部分。

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那么就根据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卑亲属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是您问的问题里,双方是指该儿媳与死者父母吗?
房产证是死者的父母是指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死者的父母的话,那么房屋的所有人就是死者的父母,房屋是本来就是属于死者父母的财产,就是不存在死者的老婆的继承问题。

如果是法定继承,那么父母,妻子,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将遗产按份分割。
由两个人以上的继承人继承,可以用两种方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一种可以先用遗产缴纳税款和偿还债务,然后将剩下的遗产数额再按继承程序进行分割;
另一种可以根据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按比例分担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