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on天族第四代理人:收据做账了,怎么办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2:54:31
我们公司的账今年年初由经理的一个朋友兼职做的,她把很多收据都给做到账里了,可是那些费用报销单是由我粘的,单子上的内容也是我写的,记账凭证是会计编的,后来经理的朋友不做了,公司又请了一个会计,在整理账时,她发现了这些收据做账的事情,她没有补救的办法了,是这样吗,真的不可以补救了吗?我要负责任吗?会计在做账时是不是有审核单据的义务呢?谢谢大家!
不行啊,不能等年底了,我们公司现在正在办理地址变更呢,而且国税和地税是要检查凭证的对不对?如果被他们查出来这些收据做账了怎么呢,我是出纳,大家快帮我想想办法吧,谢谢了!

您在财务部门负责那一部分?
这些收据主要是些什么内容。
作为会计的原始凭证最好是取得正规的原始发票,当然,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津贴等补助是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果是公司的从外部取得应以合法的发票入账

到年终做汇算时,把那些不合格票据挑出来,补交点税

办法肯定是有的,天下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嘛!只是方法上的繁与简而已。比如,会计应该而且可以作冲销与调整,这样无论是核算真实性抑或纳税时都可以调整后的余额或发生额作为依据了。当然,若还有其他的应调未调事项还应继续调整才行。

r\ 推测你是做出纳的吧!这是在所难免的, 吃一堑,长一智吧!会计作账有她自己的办法,不是没办法补救,而是要把上半年的账全部重新调整到今年年末。账务处理倒是其次,主要是税务这一块,时间太久了,她的税金在作账是不怎么好处理,一个不留神就容易出错。补交了,还要交罚款和滞纳金,如果你要负责税务这一块,你就要和专管员好好沟通了。

作为会计的原始凭证最好是取得正规的原始发票,当然,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津贴等补助是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果是公司的从外部取得应以合法的发票入账

从财务的角度,讲加盖公章的收据是可以入帐的。从税务的角度讲,收据不能在税前扣除,只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按额纳税就没问题了。汇算清缴的时候把这些收据的费用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