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乐团的工资高吗:公司有权扣除我上个月的工资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5:58:34
我15天前向以前的公司提出辞职,但经理因不知我为何辞工,不签.由于我这是我出来工作的第一家公司,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找到了其它工作.我就骗他们我要回家.后来他只允许我请15天假.因现在这公司急需我过去,我就答应请假.但现在我提出辞职,以前公司要我回去工作一周才能给我上个月的工资.我那时就说明,我有可能不回公司了。根据法律能不能拿回上个月的工资??/
那公司是通过SA8000.辞工是不是一定要提前一个月才可以?

工资不给肯定是公司不对。但是你也有过错,你可以向公司说明你真正要走的原因,不能让公司误会你。

都是老板说了算,我们也只有灵一点拉。说说清楚去。下次记住教训,人生本来就是在尝试和学习。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民有取得报酬的权利!你完全有权利要回自己的劳动报酬!我看那个老板是法盲来的!不过,你还是和他们商量商量,说明情况!相信你会得到你的工资的!祝福你!

你首先要明确,你有无以书面形式向老板提出辞职.
根据粤府[1995]22号第三章第26条,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当支付对方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我们行话叫"待通知金"
简单地看你上面的描述,他说不给工资你肯定是不对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因为你没有提出三十天辞职,所以要对公司进行赔偿,于是用工资抵扣."
其实,你应该抓着你已经提前跟公司提出辞职,只是公司不允许,但你已经尽了告知义务.只要一满三十天,无论公司允不允许,都一样要放人,同时,也再没理由去扣发你工资了.

现在好多公司都欠员工工资不给的,但是好多人又不知道该如何说服老板让他心安理得的给你属于你的劳动的结果。我们真的该好好让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所谓的老板统统暴光,让他们无能的一面赤裸裸的呈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