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面埋伏吉他谱殷飚:广东省2007高考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8:49:44

考试科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数学分文理科考试减轻学生负担

文理基础全部是选择题只考必修课

昨天,广东省教育厅在教育系统内下发了《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2稿)》。其中,以“必考科目”(“3基本科”)、“指定选考科目”(“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及“专业选考科目”(“X科”)为搭配的新方案,在结构上仍然延续了现行高考的政策稳定性,并没有“大刀阔斧”,而是理想和现实的折中,顺应了高校招考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要求。

根据这份历时两年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新方案,2007年的高考与现行高考方案相比将会有些什么变化?

>>>高考新方案与现行方案四大不同

>>>普通高中新课程与原课程有何不同?

图:高三学生在紧张备考 本报记者侯恕望摄

·改革方案摘要·

考试安排部分

科目设置

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

“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30%。

“理科基础”指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30%。

“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

科目组合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外语类专业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加考口语。

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由高等学校根据上述4种专业分类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如需要可选择多个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专业意向选择考试科目组。

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文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专业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

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各科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

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150分;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定。

考试日期

2-3月: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4月:外语口语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

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生物,下午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录取原则部分

高校招生计划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科等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类、法学、教育学等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专业选考科目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各专业考试科目组可为一组或多组,当考试科目组为多组时,各考试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艺术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普通高校应依照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原则上工学、理学类专业指定物理、化学为专业选考科目,各学科门类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见右表。需要加考外语口语的专业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

录取分数线

(1)分数形式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及总分用标准分呈现。即每位考生的录取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分别按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X”科的考试成绩按各科目的考生群体转换标准分。

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4科成绩及总分分别用标准分呈现,术科成绩用原始分呈现。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课录取总分由3+文科基础组成,按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

(2)分数线确定

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标准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标准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口语录取标准。

投档和录取

(1)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体育类、艺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3)普通高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投出的档案,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学校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和要求,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公布统一的评价要求,由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中学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情况或获奖情况等等,取代现行考生电子档案的毕业考试成绩、毕业鉴定,录取时供高等学校参考,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学科门类与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表

学科门类 专业选考科目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艺术类 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物理、化学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法学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农学 物理、化学、生物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体育类 体育术科

考试科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数学分文理科考试减轻学生负担

文理基础全部是选择题只考必修课

昨天,广东省教育厅在教育系统内下发了《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2稿)》。其中,以“必考科目”(“3基本科”)、“指定选考科目”(“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及“专业选考科目”(“X科”)为搭配的新方案,在结构上仍然延续了现行高考的政策稳定性,并没有“大刀阔斧”,而是理想和现实的折中,顺应了高校招考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要求。

根据这份历时两年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新方案,2007年的高考与现行高考方案相比将会有些什么变化?

>>>高考新方案与现行方案四大不同

>>>普通高中新课程与原课程有何不同?

图:高三学生在紧张备考 本报记者侯恕望摄

·改革方案摘要·

考试安排部分

科目设置

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

“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30%。

“理科基础”指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30%。

“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

科目组合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外语类专业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加考口语。

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由高等学校根据上述4种专业分类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如需要可选择多个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专业意向选择考试科目组。

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文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专业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

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各科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

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150分;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定。

考试日期

2-3月: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4月:外语口语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

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生物,下午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录取原则部分

高校招生计划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科等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类、法学、教育学等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专业选考科目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各专业考试科目组可为一组或多组,当考试科目组为多组时,各考试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艺术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普通高校应依照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原则上工学、理学类专业指定物理、化学为专业选考科目,各学科门类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见右表。需要加考外语口语的专业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

录取分数线

(1)分数形式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及总分用标准分呈现。即每位考生的录取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分别按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X”科的考试成绩按各科目的考生群体转换标准分。

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4科成绩及总分分别用标准分呈现,术科成绩用原始分呈现。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课录取总分由3+文科基础组成,按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

(2)分数线确定

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标准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标准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口语录取标准。

投档和录取

(1)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体育类、艺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3)普通高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投出的档案,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学校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和要求,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公布统一的评价要求,由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中学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情况或获奖情况等等,取代现行考生电子档案的毕业考试成绩、毕业鉴定,录取时供高等学校参考,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学科门类与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表

学科门类 专业选考科目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艺术类 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物理、化学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法学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农学 物理、化学、生物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体育类 体育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