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旭助演:<<劳动法>>对蓟县的私企是一纸空文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3:14:17
我们这的私人企业,不顾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和工人定合同;长期超时加班;没有节假日无故克扣拖欠工资是常事.这些都没人过问.
这都是应该的?农民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劳动法全国通用,其中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你们已经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能拿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向当地仲裁提出申诉,你的要求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要注意要在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60日内提出仲裁,不能直接去法院的,要先经过仲裁

对于正式职工更是一纸空文。你不信吧,你想你要是告单位的话,领导肯定会给你小灶吃,对于私企你还好说呢,对吧?

我身有体会.在蓟县有许多这样的私营企业,他们不顾员工的利益,在不征得员工意见的情况下随便加班,克扣薪水.而且没有按劳分配一说!真的希望能有人来过问一下蓟县的若干形同虚设的法律法规!

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中国的法律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关键看是用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