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安卓中文无限资源:在淘宝卖东西被抓,工商所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6:17:07
在淘宝卖东西被抓(转载)

本人失业在家照顾孩子,有空的时候经常上网逛逛,后来看到淘宝的广告,进入里面看到有许多的东西可以买,于是开始购物,后来觉得自己在家闲着也是闲着,看到淘宝首页闪来闪去“免费开店”的诱惑,我通过了淘宝的实名认证后,今年三月份开张了自己的玩具店。其实淘宝的生意并不能算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主要是为了打发一下时间,让自己的精神有个寄托,我才弄了这家玩具店,还有个目的就是可以给自己的孩子玩更多的玩具。然而每个月的生意不定,自己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得到的很少。在这种半玩半做的状态下,做到10月,八个月时间内销售额也就4000来元,利润可想而知。
但是10月的一天,当地工商所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来到我家,一行十几来人,有八个工商的,有一个是民警,还有三个居委的,说我被人举报网上无证经营,来搜查我的电脑。当时我带着孩子在睡觉,孩子被吵醒后,见到这么多人闯到家中,马上被吓哭了,我自己也吓倒了,他们进到我的主人房里查我的电脑,还在我的书台上搜我的文件夹,把我自己做的一些表格,还有一些发货单之类的全部搜走了。并叫我每一张签名按手印,然后叫我第二天去当地工商所一趟处理此案。
我当时是吓懵了,我完全失去了应该有的意识,没有向他们要搜查令,就给他们进来,而且在我的记忆中,电子商务法还在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说网上店铺需要办理执照。而且我们在淘宝注册时也没有任何的通知和说明。
我觉得自己没有违法,没有去工商所接受他们的问话,我和老公外出旅游了。回来后几天又接到电话催我去问话,我听别人说,叫我去实际就是让我罚款。我觉得他们没有处罚我的依据,昨天他们竟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当地报纸上报道我“偷偷在家中上网卖玩具”。

以下是网址和原文:
http://www.jmnews.com.cn/c/2005/10/28/09/c_754280.shtml

偷偷在家中上网卖玩具 北街一无证照"网上商店"被查处

这家无照经营的“网上商店”位于市区良化新村北48号7楼的一住户内,室内三房两厅,面积约120平方米。当事人刘某在该住宅内利用一台计算机、一个视频摄像头和一台打印机在网上开设了一间网上商店。据刘某交代,他于今年初与一家名为“木玩世家”的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取得该公司在江门地区进行网上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代理权,并在互联网上以“DO-DO玩具总动员”的名义销售该公司的儿童玩具、动态模型玩具、陶瓷娃娃、毛公仔等各类玩具商品。此外,刘某还从其他玩具公司购入商品,通过网上商店销售给一些玩具商家和个人购买者。据初步统计,该网上商店自开业以来营业额已达4139.6元。

北街工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并从中营利的网络经营活动,应当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方可经营,但刘某无法提供有关证照,涉嫌无照经营。他提醒市民,要从事“网上商店”经营业务,一定要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 (本报记者 严建广 通讯员 叶超群)
希望看到有朋友多转一下贴,因为这样可以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对啊,执照你有吗?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要求在实行买卖行为时,卖方要有合格的执照,这在民法通则有规定。:)

现在的网络,大多都是无照经营的,如果没有这些人,淘宝,易趣这些商务网能有几个人来光顾?大家赚的还不就是这个不要证件不要交税的生意钱?!
要真正执法管理下来,这个网络会倒一大片人,哎,悲哀呢!!!
你也是倒霉呢,碰上了这档事,还有一帮人,的确吓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