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琪儿:语文运用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9:50:30
1.副词能修饰名词吗?如果不能,那“我曾经的老师”“永远的小平”等等副词修饰名词的情况屡次出现?其中“永远的小平”还出现在中央电视台上。

2.“中国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四个直辖市。”这句话中的“等”用得对吗?

3.是用“其他”修饰有生命的,“其它”修饰无生命的:还是都用“其他”?

4.戛纳的“戛”念什么?

5.是发挥到了“极至”还是“极致”?

6.能说减少了多少倍吗?

7.是“翘”大拇指还是“跷”大拇指?

8 身份还是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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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副词不能修饰名词。
名词前面是形容词,动词前面是副词。
永远的小平,“永远”在这里是做为形容词。

2. 对的。

3. 都用“其他”

4. ga na

5. 及至

6. 可以

7. 翘

8, 身份

1永恒不是副词是形容词。
2。不能,中国才四个直辖市。
3。都用
4。jia
5.极至
6.倍:照原数增加。缩小:使~~由大变小。
两个定义一对照,就显而易见“缩小10倍”不可能。由“倍”的定义也看出,缩小不能超过1倍,缩小1倍就把原数缩完了,没有了,再要缩小,数字从哪儿来(出现负数了),就既不可能,也无意义了。根本不可能缩小两倍以上,更不要说缩小十倍百倍千倍了。只有这样理解,才不致于跟"倍:与原数相等的数"相悖谬。

7.翘
8.“身分”源远流长
从使用的历史来看,“身分”要远远早于“身份”。《辞源》举了三条书证,最早的一条是北齐的《颜氏家训》:“事自南及北,未尝一言与时人论身分也。”《汉语大词典》举了十三条书证,除现代作家曹禺、刘澍德外,无论是史书《宋书》,还是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抑或曹雪芹的《红楼梦》,无一例外全作“身分”。可以说,在“五四”以前,找不到一点“身份”的影子。从词的理据分析,应以“身分”为是。 (杨光)

工具书一边倒
为了参加会诊,我查了工具书,选用的是最权威的五种词典:《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查的结果是:《辞源》只收“身分”不收“身份”;《汉语大词典》《辞海》《新华词典》均以“身分”为主条,在释义时交代一下“亦作身份”;只有新版《现代汉语词典》以“身份”为首选。这也反映了工具书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倾向,即比较认同“身分”而不是“身份”。 (杨继光)

“身份”应运而生
“份”本是“彬”的古字,“文质彬彬”原来写作“文质份份”。为什么有人把“身分”写作“身份”呢?原来这和多义词的演变规律有关。
汉语中不少词是多义词。为了使用的方便,多义词呈现出分化的趋势。比如“臭”字,本有名词和动词两种用法。用作动词,是闻的意思;用作名词,泛指气味。后来前一种用法分化出来,变成了“嗅”。
“分”也是个多义词,既可以读fēn,也可以读fèn,《汉语大词典》收有30个义项,其任务之繁重是可想而知的。正因为此,人们想到了“份”字,在读fèn音时,有人写成了“份”。“身份”便是其中之一。我觉得这是符合汉语发展的大趋势的。 (立青)

一对异形词
毫无疑问,“身分——身份”是一组异形词。其实,“分”读音为fèn,表示“名分,位分;情分,情谊;整体或全部中的一部分;量词”等义项时,一般都可写作“份”。如“分内、分外”也可写作“份内、份外”。同是曹禺的作品,其《原野》第二幕中有“虎子,你看在我的分上,你把他放过吧!”其《雷雨》第三幕中又有“看在妈的份上,别同他闹”;沈从文《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中有“我们试去水边照照看,就知道这件事我们无分了”,茅盾《一个女性》却是“造作那些不利于女士的流言,黄胖子和何求都有份”。如果要二者选一的话,我倾向于选“身份”,因为它有助于减少多音字,提高使用效率。 (谢正军)

华语圈“身份”占优
香港人1949年开始使用“身份证”,半个多世纪过去了,香港也已回归祖国,港人使用的还是“身份证”。可能受香港“身份证”的影响,我国内地在1984年颁发“身份证”时,选用的也是“份”字。澳门人也是使用“身份”一词的。新加坡的华文报纸以前用“身分”,现在也改用“身份”了。马来西亚的《南洋商报》用的也是“身份”。由此可见,除了台湾以外,华语圈都用“身份”。在这种情况下,硬要恢复“身分”的传统地位,不仅在国内,在整个华语圈中也会造成用字混乱,这是不可取的。 (汪贡)

香港的“护边运动”
香港用的是“身份证”。1984年,《香港基本法》完稿,法律条文用的也是“身份”。1988年5月8日,有人在报上撰文吁请港英政府将“身份证”之“份”改为“分”。1991年9月,港英政府律政署决定以“分”代“份”。因为有人反对,媒体各用各的,“身份”和“身分”并存。
1997年6月17日,在港人迎接香港回归祖国的庆祝热潮中,又有人在报上撰文批评律政署未经咨询,不顾文化界持有异议,不理会《基本法》和内地都用“身份证”的事实,急于强行将“身份”改为“身分”。香港回归次日,即1997年7月2日,特区政府的一位法律草拟专员在报上回应读者的批评,引用多部权威的词典,又根据香港制定的《法定语文条例》和《一九九七年人民入境(修订)(第三号)条例草案》,解释官方舍“份”取“分”的理由。此文一发表,香港立刻就像炸了锅似的展开了一场笔战,许多知名人士不约而同地卷入这场争论,并进行所谓“护边运动”(“护边”指保护“份”的单人旁)。
1997年12月10日下午4时20分,特区政府临时立法会召开会议,议员们就“身分”与“身份”之争进行辩论,双方相持不下,处于胶着状态,于是在5时15分进行表决。结果是赞成用“份”的有14票,反对用“份”的有30票,7票弃权。“减边派”以压倒性优势大胜“护边派”。从此以后,香港的主流报纸用“身分”的多了起来,但仍有坚持用“身份”的。 (汪惠迪)

天平在向“身份”倾斜
“身分”和“身份”是一组异形词,《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没有收录。根据异形词整理的原则,笔者利用《人民日报》(1977——2000)对二者进行了词频统计。结查发现,“身份”的使用频度占有绝对的优势,1977年为76次,2000年为892次,是逐年递增的。相反,“身分”1977年为20次,最高的是1985年用了55次,2000年却只有6次,很明显地呈现出逐年递减的趋势。语言是社会全体人民的语言,具有约定俗成的社会属性,这决定了我们在考察异形词的时候,不能不首先看一下它在“咱老百姓”中的使用情况。我们认为在表示人的名分或地位这一意义时,还是采用“身份”一词为好。 (黄启庆)

一笔巨大的开支
如果把“身分”作为规范词形,那“身份证”就得改,否则和国家语文政策发生冲突,再怎么样也总不能让国家颁发的这么重要的证件用一个不规范的字吧?如果要改这一个字,目前每补一张“身份证”要20元,假若按全国有10亿居民拥有“身份证”计算,换证需要花费200亿元,这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所以我认为,就是从经济的角度考虑,也应该取“身份”这一词形,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王文)

莫让“身份”成孤儿
笔者是“身分”派。别的理由且不说,单从词的系统性考虑,也非“身分”莫属。国家语委在2001年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在涉及到“分——份”二字时,以“分量、分内、分外、分子、辈分、本分、成分、过分”为规范词形。我想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如果“身份”继续保留,岂不成了孤儿?“身份证”可能是个问题,但这是可以改的呀!考虑到经济问题,不妨从新证改起,旧证继续使用,允许有一个过渡期。 (林利藩)

重新分工谈何容易
有人主张用“身份”,并且把“分”所有读fèn的义项一律改写成“份”。这样改会使“分”和“份”两个字重新分工:读fēn时都写“分”,读fèn时都写“份”。这不是更容易掌握吗?这个想法不能说不好,但事实上做不到。以《新华字典》提供的音义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分”(fèn)的所有的义项全部改为“份”,也就是把“分所应当、身分、本分、成分、水分、糖分、养分”等等里的“分”都改为“份”。这样改不但增加了笔画,而且数量很大,改不胜改。再说即使勉强改了,古代文献里的“分” (fèn)怎么办呢?“分”字自古以来就有平声和去声两个读音,宋代编写的《广韵》里分别注明了府文切和扶问切。《汉语大词典》里,读“分” (fēn)的有15个义项,读“分” (fèn)的有12个义项。要想把这12个读“分” (fèn)的义项都改为“份”,怎么可能呢?如果只改现代的“分” (fèn),古代的不改,这就会破坏古今用字的统一。我们还必须明白,汉字的发展有自身的规律,不是我们想怎么改就可以怎么改的;随意破坏这种规律,带来的只能是混乱和灾难。 (苏培成)

“身份”你大胆往前走
有人说,“身分”和“身份”纠缠不清,“身份证”是始作俑者。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在我的记忆中,上个世纪50年代我读书的时候,通用的就是“身份”。而且,用“份”的远不止“身份”一例,比如“缘份”“情份”“成份”“部份”“知识份子”“份内份外”,等等,等等,全都用“份”。
究其原因,因为“分”是个多音字,使用起来多有不便,群众便起用“份”字来分担“分”的任务。我认为这是一种创造。当时学生几乎人手一册的《四角号码不词典》,原本收的是“身分”,后来改为“身份”,正是对群众创造的一种呼应。
由于有这样一个基础,“身份证”用“份”决不是什么失误,而是顺应民心民情,符合汉字发展规律的。但是不知始于何时,出于何因,“份”字在很多词语中纷纷撤退。如果没有“身份证”的发放,“身份”肯定也回归为“身分”。这无疑是一个倒退。因此,我认为应该维护“身份”的合法地位(其实还有“股份”),不要人为地横加干涉。最好“身份”还能带动一批词,凡是读fèn的,都写成“份”。这对汉字是有益而无害的。 (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