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御府:请教一点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04:27:27
(-------------我要专业点的回答,不懂的就请别浪费你的键盘了,谢谢)
请教几个问题.请法律高手指点:
1,父(母)中一人,在生前有明确的个人债务,父(母)去世只后,子女是否有义务替其偿还?
2,父(母)名拥有的房屋,在未做任何转让(包括其他人和子女)过程之前,父(母)去世之后,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直接继承该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以上方面需要查询那些法规和条例?

1.是否继承遗产由你自己选择。如果如果继承遗产,就要偿还债务,但要以遗产额为限。如果不继承遗产,就不用偿还债务了。
2.应该由同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房屋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不用
2。是,因为子女和你爷爷都是第一继承人
3。继承法

1、如果继承遗产,就要以遗产为限偿还债务,也可以自愿偿还更多债务
2、发生继承,但是首先要看是不是还有同在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与子女在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要看有没有遗嘱
需要办理产权登记以及纳税的相关手续

1 如果子女选择继承父母财产的话就要偿还债务 否则不用
2 绝对可以继承 即使父母没写遗嘱也可以 子女是第一继承人
详情请参照 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