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加里博士的小屋:别人假冒我的签名,进行一个担保,我负不负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6:29:02
我去年10月8日办的离婚证,女方10月2日用我们共有的固定电话担保从电信领了一部小灵通(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宽下)。,她和电信签合同时假冒了我(户主)的签名,并盗用了我的户口簿,现在此女不知去向,小令通欠费1000多元停机,请问我要不要负担保责任?
我是这样认为的,虽然固话是共同的财产,女方也有权利,但是她在签合同时可以签她自己的名字,她没有签却签了我的名字,名字代签合法吗?实际情况是如果我知情的情况下这件事不会发生。实际上在机主签字这栏没有合法的签字,也就等于没有人进行了担保。不知道大家认为我说得对吗?

不用负责任的

10月2日你们还没有离婚,你应当承担责任,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你是不用负责任的
只是你要帮助警方(报警后)抓住那个人
证明自己的清白

答案同上,你连女方去处都不知道还结过婚?以后要小心,好在只损失了1000多块

你拿什么确定是女方担保的??
没追是你身份证丢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