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榜题名神仙图片:爵士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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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爵士乐?”
曾有人问著名的爵士乐大师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乐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如果用语言来答复,你就一辈子也明白不了。”

一般地说,爵士乐都是二拍子的,每小节两拍或四拍。这种二拍子的节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终存在,使得爵士乐有一个稳定的、规律的节奏基础。在节奏性低音的上方,则是重音位置不规则的旋律、和声和对位声部,它们惯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与规律的低音声部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在爵士乐的曲调中,除了从欧洲传统音乐、白人的民谣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个性的是“布鲁斯音阶”(关于这种音阶的结构,我们将在有关布鲁斯的部分专门介绍),而爵士乐的和声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传统和声的基础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种变化和弦,其中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由布鲁斯和弦带来的。

爵士乐在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法上极有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乐队。自“爵士乐时代”以来,萨克斯管成为销售量最大的乐器之一;长号能够奏出其他铜管乐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诞的滑音,因而在爵士乐队中大出风头;小号也是爵士乐手偏爱的乐器,这种乐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产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区的几个音几乎成了爵士乐独有的音色特征;钢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后来出现的电吉他则以其打击式的有力音响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据重要地位。相反,在传统乐队中最重要的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对次要一些;圆号的浓郁音色在管弦乐队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对于爵士乐队来说,它的气质太温顺了,几乎无人使用。在管弦乐队中,每件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尽量溶入整体的音响之中,在爵士乐队中却恰恰相反,乐手们竭力使每一件乐器都“站起来”。

乐队的编制很灵活,最基本的是两个部分——节奏组与旋律组。在早期的爵士乐队中,节奏组由低音号、班卓琴和鼓组成,后来,低音号和班卓琴逐渐被低音提琴(倍司)和吉他所取代,钢琴也加入进来。在30年代,兴起一种舞曲乐队,当时称为“大乐队”,它有三部分组成:节奏组、铜管组和木管组。节奏组使用的乐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钢琴和鼓;铜管组常见的编制是三支小号和两支长号,但这个数目并不固定;木管组通常由四五支萨克斯管组成,每个人都兼吹单簧管或是别的木管乐器,如果编制是五支萨克斯管,一般是两支中音、两支次中音、一支上低音。还有一种商业性的(有时也称为“甜美型”、“旅馆型”等等)的乐队,编制与“大乐队”差不多,但萨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组会较多地使用其它的乐器(如长笛、双簧管),有时还加上三四个小提琴,在商品录音带中经常可以听到这类乐队的音响。

与传统音乐比较而言,爵士乐的另一大特征是它的发音方法和音色,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们绝不会将它们与任何传统音乐的音色混淆。这些特殊之处大多来源于用乐器或人声对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真正的黑人田间歌曲和灵歌,就会发现那些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的变化是多么地富有特色、动人心魄。而在爵士乐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声、高叫和呻吟,突出了这种感觉。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异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观念的颤音。我们知道,所谓颤音是音高(有时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规律的变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这种变化而产生富有生命力的音响效果。爵士乐中的颤音是有变化的,变化的方向一般是幅度由窄到宽,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一个音临近结束时增加抖动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强了这种技巧的表现力。同时,在一个音开始时,爵士乐手们会从下向上滑到预定的音高,在结束时,又从原来的音高滑下来。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无法用乐谱来详细记录的,有经验的爵士乐手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一类的方法、尤其是这种观念,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将这些效果“制造”出来。因此可以这样说:由于即兴的传统和技巧的个人发挥,爵士乐是由作曲家和乐手共同创造的。受过传统教育的音乐家之所以很难表演爵士乐,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培养出这样的特殊的音乐观念。如果我们细心地比较一下真正的民间歌手和受过正规训练的歌手演唱同一首民歌的差别,对此中的含义就会有一个更直观的概念。

从爵士乐诞生之初,它就吸引了众多的转业作曲家。1920年,美国指挥家保罗·怀特曼组织了一支著名的乐队,将改编的爵士乐作品带进了音乐厅。这种新潮流引起了许多“严肃”的爵士乐爱好者的激烈反对,然而,正是从这以后,爵士乐在美国和欧洲家喻户晓,受到广泛的欢迎。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在这时诞生,为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怀特曼乐队的作曲家格罗菲。按照手稿上的记录,写这部作品只用了三个星期,演出后几乎是立即引起轰动。欧洲作曲家也有许多以爵士乐为基础或是受爵士乐影响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钢琴曲《丑黑怪步态舞》(1908)、《游吟诗人》(1910)、《怪人拉维纳将军》(1910);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中的慢乐章(布鲁斯);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独奏乐器的雷格泰姆》(1919)、《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协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内乐第一号》(作品24,无调性)和钢琴组曲(1922)。
参考资料:http://www.bx999.com/forum/printpage.asp?BoardID=17&ID=3087

用爵士乐器演奏出来的一种音乐风格吧

爵士乐的起源、含义:
爵士乐成形时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公认的发祥地是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亚热带城市―新奥尔良。

在众多流行音乐中,爵士乐是出现最早并且是在世界上影响较广的一个乐种,爵士乐实际就是美国的民间音乐。欧洲教堂音乐、美国黑人小提琴和班卓传统音乐融合非洲吟唱及美国黑人劳动号子形成了最初的"民间蓝调","拉格泰姆"和"民间蓝调"构成了早期的爵士乐。

从17-18世纪西方殖民主义者,将大批非洲黑人贩卖到美洲,成为那里白人的奴隶之后,他们被强迫劳动、受尽折磨。在田间、在劳动之余,黑奴 们怀念故乡和亲人,常常唱一种哀歌,以表达他们痛苦的心声。这种音乐也渗透在一些宗教 歌曲中。由于蓝色在美国人民中,被看作是忧郁的色彩,这种悲哀的歌曲,也就统称之为Blues(蓝色)。中国音译之为"布鲁斯"。我们常常从美国音乐作品中发现带有Blues的曲名,如《蓝色狂想曲》、《蓝色的探戈》、《蓝色的爱情》等。

爵士乐的另一个起源,是来自一种叫"拉格泰姆"的钢琴音乐。"拉格泰姆"是Ragtime这 个词的音译。词意是"参差不齐的拍子"。故又称为"散拍乐"。它也是从非洲民间音乐发 展而成。19世纪末,一个名叫司科特·乔普林(Scott Joplin,1869-1917)的黑人钢琴手,创造了一种新风格的钢琴音乐:右手高音声部演奏切分音节奏很特别的主旋律或琶音。一般 4/4拍乐曲,一、三拍为强拍,二、四拍为弱拍,而他在高音声部每一拍半、 即三个八分音符时,就出现一次强音,而左手则是规律地演奏由四分音符轻重音组成的节奏, 一、三拍为低音强拍,二、四拍为和弦、弱拍。这样左右手形成交错的节拍,使音乐带有 幽默、欢乐、活泼的情趣,由于这一创造,乔普林被人们誉为"拉格泰姆之王"。

有人说Jazz这个词,是从非洲土语Jaiza演变而来。这个词原意思是"加快击鼓";另一种说法是:早年新奥尔良有位乐手名叫Jasper,大家叫惯了,都叫他Jas,后来一传再传,就变 成了Jazz了;还有人说Jazz这个词是由Chaz这个词演变而来的。

早期的黑人爵士乐师多不识谱,演奏时只是凭着灵感,对所熟悉的曲调自由地进行变化。 所以带有很强的即兴性质。由于人数不多,三五个乐手经常在一起合作,时间久了,彼此之间也就自然地形成一种默契。

1923年冬天,纽约"皇宫乐队" 领班保罗·怀特曼找到作曲家格什温,说他想举办一次别出心裁的音乐会,其中有一个能让 听众大吃一惊的压轴节目,就是把爵士乐和交响乐揉合在一起,格什温是一位音乐革新者,他从1924年元月开始动笔,仅仅花了 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由于里面主要用的是"布鲁斯音阶"和小三度、纯五度、小六度 构成的七和弦,故将所作曲子取名为《布鲁斯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在我国译作《蓝色狂想曲》。这次演出大获成功。从此,爵士乐受到严肃音乐家及知识阶层的重现,许多作曲家也竟相效仿,创作了许多爵士风格的音乐作品,如美国的一些音乐剧,兴德米特的《舞蹈组曲》、斯特拉文斯基的《黑色协奏曲》等,都运用了爵士音乐的素材和节奏。

爵士乐音乐的特点:

(1)从大音阶来讲,它的第三级(Mi)音和第七级(Si)音经常是降低一些(平时讲是降半音,实际上不到半音)。有时第五级(Sol)音也降半音。这些降音还常辅以滑音和颤音,因而更加强了歌曲忧郁、悲伤的色彩;由于有以上这些特点,按这种方法形成的音阶,人们称之为"布鲁斯音阶"。

(2)旋律中多用切分节奏和三连音,形成轻重音颠倒;

(3)节奏多为双拍,通常为4/4拍,也有部分是2/4拍 ;

(4)从歌词、曲调结构上讲,布鲁斯多采用对称的、带音韵的两行词。第一句重复一遍。每段曲调12小节,每句4小节,从而形成:‖∶ A ∶‖+B三句的固式曲式结构

(5)和弦常用主和弦(Ⅰ)、属和弦(Ⅴ)和下属和弦。(Ⅳ),因此,和声听起来很和谐,而且朴素。

其他特点因素:
爵士乐的演唱利用无意义的“衬词”在即兴的规则下形成了风格独特爵士唱法。
爵士乐的切分节奏复杂多样,特别是跨小节的连续切分经常将原有的节奏整小节移位,造成一种飘忽不定的游移感。
原来的4/4拍节奏经改变后变成了3/16拍。
爵士乐的旋律经常采用布鲁斯音阶( 1 2 b3 3 4 5 6 b7 7 )来形成它的特点,有时还在布鲁斯音阶的基础上增加#4和其他一些变化音,使其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
爵士乐的和声比流行音乐和声要复杂得多,它以七和弦为基础,并且大量的运用扩展音(如:9音、11音、13音)和替代和弦,有时还经常出现连续的下行纯五度副属和弦进行,使其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和声效果。
即兴是爵士乐手(或歌手)必练的演奏(或演唱)技巧之一 。

爵士乐的一些变化分支:

早期爵士乐
早期的爵士乐(1900—1917)曲目有32小节、4乐句的AABA流行歌曲式的曲调;有4乐节、两个调的拉格泰姆曲调;还有12小结的器乐布鲁斯曲调。拉格泰姆乐曲的和声节奏倾向于比另两种更快的速度。布鲁斯乐曲的和声节奏最慢,但它的独奏旋律线的变音转调较多,起音不一,音高变化也不少。早期歌曲曲目中也有很多以“布鲁斯”作名称,而实际上是流行歌曲或别的什么同源形式。
早期爵士乐队的设置平均为8位乐师。在新奥尔良风格爵士乐队的固定形式上增加了两件乐器。有时添一支短号和一件节奏乐器,有时加一把小提琴为领奏。在演奏过程中,乐队的每个成员,不仅仅是独奏者,都要做即兴演奏。彼此之间自发的互相谦让与合作,只受和弦进行结构的限制,这种新的声音在20世纪初期任何听众以下就能辨认的出,它就是“爵士乐”。

自由爵士
自由爵士产生于60年代,这种全新的音乐刚一出现,就深受广大爵士音乐家和爵士乐迷的喜爱。
自由爵士不同于以往爵士乐,在和声、旋律方面没有太多的限制,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可以自由、大胆、随心所欲的发挥。自由爵士具有全新的节奏概念,节拍、对称性被统统打乱,同时,它也强调音乐本身的强度与张力,加入大量的不谐和音,把非洲、印度、日本、及阿拉伯等不同的音乐融合到了一起,采用了印度的西塔尔琴、塔布拉双鼓、扩音拇指钢琴、警笛和大量的电子设备及打击乐器,因此,有些自由爵士乐队看上去就象一支非爵士的先锋派乐队。

摇摆乐
二十年代末,美国出现大萧条,爵士乐也随之流行于一些秘密酒店、酒吧、妓院等场所,致使出现了一些更适合跳舞的爵士乐队——摇摆乐大乐队。最早出现的摇摆乐队是Fletcher Henderson(费莱切·汉德森)的大乐队,但使摇摆乐真正确立乐坛的要算是1935年Benny Goodman(本尼·古德曼)大乐队的成功,直到1946年大乐队时代结束为止,摇摆乐一直是流行乐坛上一支重要的力量。摇摆乐不同于早期的爵士乐,在演奏过程中不太注重合奏,反而更加强调独奏。个人的即兴主要以旋律为基础,与以前的演奏相比,这更具有冒险性。
这时期许多爵士艺术家经常与一些欧洲经典乐艺术家一起交流、探讨、相互借鉴,所以在摇摆乐中你也可以听到贝多芬、勃拉姆斯的回响。
摇摆乐继承了早期爵士乐的一些传统,同时也开辟了个人表演的新领域,许多大乐队的乐手后来都成为爵士巨星。

Cool爵士
1950年,Miles Davis九人小组推出的专辑《The Birth of The Cool》,标志着Cool爵士的产
生。
Cool爵士选用的音调是轻柔的、淡雅的,音质柔和干爽。独奏中,带给你一种柔和舒缓、克制的感觉。其重奏部分微妙深奥,有时让你联想起欧州经典室内乐。Cool爵士虽然也揉进了Bop的音调、旋律与和声的优势,但是比Bop的即兴演奏更舒缓平滑,音色更加和谐,与Bop相比,Cool爵士乐经常突出体现一种松弛感,而没有Bop那么强的内在张力。
Cool爵士鼓手也更加安静,不干扰其他音色,总而言之,Cool爵士风格是节制的,“点到为止”,这正是为什么其乐迷称之为“Cool”的原因。

Fusion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Fusion音乐渐渐发展起来,它的最初定义实际上是一种融合了爵士乐即兴和摇滚乐节奏的音乐。然而随着流行音乐、节奏布鲁斯以及各种音乐形式在世界乐坛逐渐繁荣,Fusion音乐又将这些音乐风格加以借鉴,我们现在所熟悉的Fusion音乐,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冠有爵士乐名称的混合型音乐。

Regtime
Regtime(拉格泰姆)爵士乐融合了欧洲古典音乐和欧洲军乐的特点而产生的。他打乱了古典音乐中严格的节拍规律,有演奏者掌握节奏的迟缓。乐曲的进行通常是起奏延缓,随即强调音节,这种风格在当时的钢琴演奏中极为常见。Regtime爵士乐在二十世纪出的十五年中非常盛行,虽然这种风格对爵士乐的形式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但是因为 它缺乏Blues的感觉和没有即兴感觉,所以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爵士乐。

Bebop
“Bebop”一词源出自爵士音乐家在练声或哼唱器乐旋律时发出的毫无词义的音节(或无意义的狂喊乱叫)。比波普的乐句经常在末尾以一个很有特色的“长一短”音型突然结束,而这个节奏又常被哼唱成“里波普”或“比波普”。这个词初次出现在印刷品上是作为吉列斯匹6人乐队于1945年在纽约录制的唱片曲名–《咸花生Bebop》。
Bebop发展于摇摆时代次中音萨克斯手Lester Young和Don Byas钢琴手Art Tatum和Nat Cole, 小号手Roy Eldgridge, 巴锡伯爵的节奏乐器组,还有Charlie parker, Thelonious Monk, Dizzy Gillespie, miles Davis和Bud Powell。
Bebop音乐通常由3至6人组成的小型爵士乐队演奏。他们不用乐谱,这一点正是他们用来对抗摇摆乐使用改编乐谱的准则。演奏的程序是先把旋律完整地演奏一次(如果是12小节的布鲁斯则演奏两次),接下来是在节奏组(一般是钢琴、低音提琴和鼓)伴奏下的几段即兴独奏叠句,再重复第一叠句的旋律结束全曲。节奏组自始至终重复着全曲的和声音型(包括变化音型),以保持乐曲的结构。

爵士乐(jazz)

20世纪的所谓“流行音乐”中影响最大的大概就是爵士乐了。关于它的起源,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其中一些说法近乎传奇。关于它的音乐形态,已经有了不计其数的专门研究。但是,我们仍然很难简单地答复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爵士乐?”曾有人问著名的爵士乐大师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乐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如果用语言来答复,你就一辈子也明白不了。”

爵士乐发源于美国的新奥尔良,这个城市曾是路易斯安那州的首府,位于密西西比河的入海口,在美国的历史上起过很重要的作用。路易斯安那州有几个主要的特点:1,气候温暖,盛产甘蔗和棉花;2,原来是法国的殖民地(路易斯安那LOUISIANA的意思就是“路易的地方”,1682年命名这个地方时,法国国王是路易十四),1803年美国政府用1500万美元从拿破仑手里买下来,但法语却没有随着政府的改变而消失;3,由于大种植园的需要,这里是黑奴最集中的地方,至今黑人占这个州人口的三分之一;4,因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里是兵家必争之地,法国、西班牙、英国和美国的军队都曾在这里苦苦争战,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这里也是双方军队激烈交战的战场。正是这些特点使它成了爵士乐的摇篮。

在爵士乐的音乐成分中,有源于非洲的黑人音乐的节奏、有被简化了的教堂音乐的遗响、有从种植园里传出来的劳动歌曲、还有从当时的流行歌曲及其演唱风格中演化而来的表演技法。一般将新奥尔良的红灯区斯托里维尔(Storyville,直译为“故事城”)看作现代爵士乐的发源地,这里有许多黑人乐师,他们都是即兴演奏的行家,使用的往往是南北战争期间双方军队遗留下来的管乐器。1917年,斯托里维尔被警察封闭,于是这些黑人乐师纷纷到别的地方谋生,其中最集中、最有名的城市是芝加哥。不数年间,爵士乐就取代了雷格泰姆的地位,成为最热门的音乐。它原来只是在黑人中流行,此后却逐渐成为世界上最流行的舞曲,其狂热程度超过了过去最流行的圆舞曲和波尔卡。爵士乐的风格还走进了交响乐、走进了音乐厅、走进了大学的课堂、成为一门正式课程。

关于“爵士”(jazz)这个词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比较可信的一种说法是源于法语词汇jaser。前面提到过,美国南方的这几个州的居民当时是说法语的,jaser的原意是七嘴八舌地闲聊、贫嘴;音乐是黑人奴隶的主要娱乐方式,他们凑在一起,用土造的乐器随意弹奏,唱着杂七杂八的歌曲,用手边的随便什么东西敲打着节奏,既没有大家都要遵循的记谱或是和声,也没有任何技术方面的限制,就像一群人聚在一起聊天一样,这正是jaser这个词的意思。其他的说法还有很多,比如,有人说是出自一个鼓手的名字,由于他能用激动人心的鼓点将音乐推向高潮,所以每逢观众想要更刺激的效果时便大声呼喊他的名字,久而久之,就成了这种音乐的名称;还有人认为,根据爵士乐在当时表演的场所(妓院)和参与者(黑人奴隶)的文化背景分析,这个词是源自当地黑人土话中与性行为有关的词汇。这个字已知的第一次正式出现是在1914年,芝加哥的一个乐队起名为“老迪克西兰爵士乐队”,1917年胜利公司为该乐队录制的唱片即使用了“爵士乐”这个名称。

早期的爵士乐队的乐器有班卓琴、钢琴、小提琴、萨克斯管、简陋的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乐手们根本不用乐谱,全凭自己的记忆和想象来演奏。常见的情形是,先由钢琴弹出一段大家都知道的歌曲,其他的乐器则一个接一个地表演,歌曲的轮廓虽然没有改变,但是经过这样的即兴演奏之后,它已经被“爵士化”,变成了谁也没有听过的另一个东西。

也就是说,爵士乐最初并没有什么旋律特点,只是以没有乐谱的即兴演奏为主要特征;但是随着它日渐普及,乐师们发展出了更为新颖的旋律,这些旋律最早的来源主要是黑人田间歌曲、布鲁斯、灵歌、白人流行歌曲和民谣;而在节奏方面对爵士乐影响最大的因素,除了非洲、南美洲的一些舞曲之外,是“雷格泰姆”音乐。这些因素的具体特点,我们将在下面介绍。

刚才谈到,爵士乐的一大特点是即兴性,但是,同其他任何一种音乐形式一样,在获得了长期发展之后若是没有一种记录方法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后来的爵士乐队是利用乐谱的,不过对乐谱的依赖程度不同,由此而形成“直爵士”(照谱演奏)和“甜爵士”(即兴演奏)的区别。不过要注意,这种名称十分混乱,经常只是流行于某一个时期的习惯说法而已。另外,即使是照着乐谱演奏,也有大量的即兴成分,比如说这样的记谱:

乐手们可能会奏成:

而这样的“常规”记谱:

演奏出来的效果会类似于:

一般地说,爵士乐都是二拍子的,每小节两拍或四拍。这种二拍子的节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终存在,使得爵士乐有一个稳定的、规律的节奏基础。在节奏性低音的上方,则是重音位置不规则的旋律、和声和对位声部,它们惯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与规律的低音声部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在爵士乐的曲调中,除了从欧洲传统音乐、白人的民谣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个性的是“布鲁斯音阶”(关于这种音阶的结构,我们将在有关布鲁斯的部分专门介绍),而爵士乐的和声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传统和声的基础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种变化和弦,其中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由布鲁斯和弦带来的。

爵士乐在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法上极有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乐队。自“爵士乐时代”以来,萨克斯管成为销售量最大的乐器之一;长号能够奏出其他铜管乐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诞的滑音,因而在爵士乐队中大出风头;小号也是爵士乐手偏爱的乐器,这种乐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产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区的几个音几乎成了爵士乐独有的音色特征;钢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后来出现的电吉他则以其打击式的有力音响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据重要地位。相反,在传统乐队中最重要的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对次要一些;圆号的浓郁音色在管弦乐队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对于爵士乐队来说,它的气质太温顺了,几乎无人使用。在管弦乐队中,每件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尽量溶入整体的音响之中,在爵士乐队中却恰恰相反,乐手们竭力使每一件乐器都“站起来”。

乐队的编制很灵活,最基本的是两个部分——节奏组与旋律组。在早期的爵士乐队中,节奏组由低音号、班卓琴和鼓组成,后来,低音号和班卓琴逐渐被低音提琴(倍司)和吉他所取代,钢琴也加入进来。在30年代,兴起一种舞曲乐队,当时称为“大乐队”,它有三部分组成:节奏组、铜管组和木管组。节奏组使用的乐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钢琴和鼓;铜管组常见的编制是三支小号和两支长号,但这个数目并不固定;木管组通常由四五支萨克斯管组成,每个人都兼吹单簧管或是别的木管乐器,如果编制是五支萨克斯管,一般是两支中音、两支次中音、一支上低音。还有一种商业性的(有时也称为“甜美型”、“旅馆型”等等)的乐队,编制与“大乐队”差不多,但萨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组会较多地使用其它的乐器(如长笛、双簧管),有时还加上三四个小提琴,在商品录音带中经常可以听到这类乐队的音响。

与传统音乐比较而言,爵士乐的另一大特征是它的发音方法和音色,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们绝不会将它们与任何传统音乐的音色混淆。这些特殊之处大多来源于用乐器或人声对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真正的黑人田间歌曲和灵歌,就会发现那些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的变化是多么地富有特色、动人心魄。而在爵士乐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声、高叫和呻吟,突出了这种感觉。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异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观念的颤音。我们知道,所谓颤音是音高(有时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规律的变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这种变化而产生富有生命力的音响效果。爵士乐中的颤音是有变化的,变化的方向一般是幅度由窄到宽,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一个音临近结束时增加抖动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强了这种技巧的表现力。同时,在一个音开始时,爵士乐手们会从下向上滑到预定的音高,在结束时,又从原来的音高滑下来。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无法用乐谱来详细记录的,有经验的爵士乐手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一类的方法、尤其是这种观念,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将这些效果“制造”出来。因此可以这样说:由于即兴的传统和技巧的个人发挥,爵士乐是由作曲家和乐手共同创造的。受过传统教育的音乐家之所以很难表演爵士乐,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培养出这样的特殊的音乐观念。如果我们细心地比较一下真正的民间歌手和受过正规训练的歌手演唱同一首民歌的差别,对此中的含义就会有一个更直观的概念。

从爵士乐诞生之初,它就吸引了众多的转业作曲家。1920年,美国指挥家保罗·怀特曼组织了一支著名的乐队,将改编的爵士乐作品带进了音乐厅。这种新潮流引起了许多“严肃”的爵士乐爱好者的激烈反对,然而,正是从这以后,爵士乐在美国和欧洲家喻户晓,受到广泛的欢迎。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在这时诞生,为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怀特曼乐队的作曲家格罗菲。按照手稿上的记录,写这部作品只用了三个星期,演出后几乎是立即引起轰动。欧洲作曲家也有许多以爵士乐为基础或是受爵士乐影响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钢琴曲《丑黑怪步态舞》(1908)、《游吟诗人》(1910)、《怪人拉维纳将军》(1910);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中的慢乐章(布鲁斯);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独奏乐器的雷格泰姆》(1919)、《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协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内乐第一号》(作品24,无调性)和钢琴组曲(1922)。

爵士乐(jazz)

20世纪的所谓“流行音乐”中影响最大的大概就是爵士乐了。关于它的起源,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其中一些说法近乎传奇。关于它的音乐形态,已经有了不计其数的专门研究。但是,我们仍然很难简单地答复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爵士乐?”曾有人问著名的爵士乐大师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乐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如果用语言来答复,你就一辈子也明白不了。”

爵士乐发源于美国的新奥尔良,这个城市曾是路易斯安那州的首府,位于密西西比河的入海口,在美国的历史上起过很重要的作用。路易斯安那州有几个主要的特点:1,气候温暖,盛产甘蔗和棉花;2,原来是法国的殖民地(路易斯安那LOUISIANA的意思就是“路易的地方”,1682年命名这个地方时,法国国王是路易十四),1803年美国政府用1500万美元从拿破仑手里买下来,但法语却没有随着政府的改变而消失;3,由于大种植园的需要,这里是黑奴最集中的地方,至今黑人占这个州人口的三分之一;4,因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里是兵家必争之地,法国、西班牙、英国和美国的军队都曾在这里苦苦争战,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这里也是双方军队激烈交战的战场。正是这些特点使它成了爵士乐的摇篮。

在爵士乐的音乐成分中,有源于非洲的黑人音乐的节奏、有被简化了的教堂音乐的遗响、有从种植园里传出来的劳动歌曲、还有从当时的流行歌曲及其演唱风格中演化而来的表演技法。一般将新奥尔良的红灯区斯托里维尔(Storyville,直译为“故事城”)看作现代爵士乐的发源地,这里有许多黑人乐师,他们都是即兴演奏的行家,使用的往往是南北战争期间双方军队遗留下来的管乐器。1917年,斯托里维尔被警察封闭,于是这些黑人乐师纷纷到别的地方谋生,其中最集中、最有名的城市是芝加哥。不数年间,爵士乐就取代了雷格泰姆的地位,成为最热门的音乐。它原来只是在黑人中流行,此后却逐渐成为世界上最流行的舞曲,其狂热程度超过了过去最流行的圆舞曲和波尔卡。爵士乐的风格还走进了交响乐、走进了音乐厅、走进了大学的课堂、成为一门正式课程。

关于“爵士”(jazz)这个词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比较可信的一种说法是源于法语词汇jaser。前面提到过,美国南方的这几个州的居民当时是说法语的,jaser的原意是七嘴八舌地闲聊、贫嘴;音乐是黑人奴隶的主要娱乐方式,他们凑在一起,用土造的乐器随意弹奏,唱着杂七杂八的歌曲,用手边的随便什么东西敲打着节奏,既没有大家都要遵循的记谱或是和声,也没有任何技术方面的限制,就像一群人聚在一起聊天一样,这正是jaser这个词的意思。其他的说法还有很多,比如,有人说是出自一个鼓手的名字,由于他能用激动人心的鼓点将音乐推向高潮,所以每逢观众想要更刺激的效果时便大声呼喊他的名字,久而久之,就成了这种音乐的名称;还有人认为,根据爵士乐在当时表演的场所(妓院)和参与者(黑人奴隶)的文化背景分析,这个词是源自当地黑人土话中与性行为有关的词汇。这个字已知的第一次正式出现是在1914年,芝加哥的一个乐队起名为“老迪克西兰爵士乐队”,1917年胜利公司为该乐队录制的唱片即使用了“爵士乐”这个名称。

早期的爵士乐队的乐器有班卓琴、钢琴、小提琴、萨克斯管、简陋的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乐手们根本不用乐谱,全凭自己的记忆和想象来演奏。常见的情形是,先由钢琴弹出一段大家都知道的歌曲,其他的乐器则一个接一个地表演,歌曲的轮廓虽然没有改变,但是经过这样的即兴演奏之后,它已经被“爵士化”,变成了谁也没有听过的另一个东西。

也就是说,爵士乐最初并没有什么旋律特点,只是以没有乐谱的即兴演奏为主要特征;但是随着它日渐普及,乐师们发展出了更为新颖的旋律,这些旋律最早的来源主要是黑人田间歌曲、布鲁斯、灵歌、白人流行歌曲和民谣;而在节奏方面对爵士乐影响最大的因素,除了非洲、南美洲的一些舞曲之外,是“雷格泰姆”音乐。这些因素的具体特点,我们将在下面介绍。

刚才谈到,爵士乐的一大特点是即兴性,但是,同其他任何一种音乐形式一样,在获得了长期发展之后若是没有一种记录方法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后来的爵士乐队是利用乐谱的,不过对乐谱的依赖程度不同,由此而形成“直爵士”(照谱演奏)和“甜爵士”(即兴演奏)的区别。不过要注意,这种名称十分混乱,经常只是流行于某一个时期的习惯说法而已。另外,即使是照着乐谱演奏,也有大量的即兴成分,比如说这样的记谱:

乐手们可能会奏成:

而这样的“常规”记谱:

演奏出来的效果会类似于:

一般地说,爵士乐都是二拍子的,每小节两拍或四拍。这种二拍子的节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终存在,使得爵士乐有一个稳定的、规律的节奏基础。在节奏性低音的上方,则是重音位置不规则的旋律、和声和对位声部,它们惯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与规律的低音声部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在爵士乐的曲调中,除了从欧洲传统音乐、白人的民谣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个性的是“布鲁斯音阶”(关于这种音阶的结构,我们将在有关布鲁斯的部分专门介绍),而爵士乐的和声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传统和声的基础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种变化和弦,其中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由布鲁斯和弦带来的。

爵士乐在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法上极有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乐队。自“爵士乐时代”以来,萨克斯管成为销售量最大的乐器之一;长号能够奏出其他铜管乐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诞的滑音,因而在爵士乐队中大出风头;小号也是爵士乐手偏爱的乐器,这种乐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产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区的几个音几乎成了爵士乐独有的音色特征;钢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后来出现的电吉他则以其打击式的有力音响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据重要地位。相反,在传统乐队中最重要的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对次要一些;圆号的浓郁音色在管弦乐队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对于爵士乐队来说,它的气质太温顺了,几乎无人使用。在管弦乐队中,每件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尽量溶入整体的音响之中,在爵士乐队中却恰恰相反,乐手们竭力使每一件乐器都“站起来”。

乐队的编制很灵活,最基本的是两个部分——节奏组与旋律组。在早期的爵士乐队中,节奏组由低音号、班卓琴和鼓组成,后来,低音号和班卓琴逐渐被低音提琴(倍司)和吉他所取代,钢琴也加入进来。在30年代,兴起一种舞曲乐队,当时称为“大乐队”,它有三部分组成:节奏组、铜管组和木管组。节奏组使用的乐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钢琴和鼓;铜管组常见的编制是三支小号和两支长号,但这个数目并不固定;木管组通常由四五支萨克斯管组成,每个人都兼吹单簧管或是别的木管乐器,如果编制是五支萨克斯管,一般是两支中音、两支次中音、一支上低音。还有一种商业性的(有时也称为“甜美型”、“旅馆型”等等)的乐队,编制与“大乐队”差不多,但萨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组会较多地使用其它的乐器(如长笛、双簧管),有时还加上三四个小提琴,在商品录音带中经常可以听到这类乐队的音响。

与传统音乐比较而言,爵士乐的另一大特征是它的发音方法和音色,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们绝不会将它们与任何传统音乐的音色混淆。这些特殊之处大多来源于用乐器或人声对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真正的黑人田间歌曲和灵歌,就会发现那些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的变化是多么地富有特色、动人心魄。而在爵士乐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声、高叫和呻吟,突出了这种感觉。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异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观念的颤音。我们知道,所谓颤音是音高(有时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规律的变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这种变化而产生富有生命力的音响效果。爵士乐中的颤音是有变化的,变化的方向一般是幅度由窄到宽,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一个音临近结束时增加抖动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强了这种技巧的表现力。同时,在一个音开始时,爵士乐手们会从下向上滑到预定的音高,在结束时,又从原来的音高滑下来。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无法用乐谱来详细记录的,有经验的爵士乐手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一类的方法、尤其是这种观念,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将这些效果“制造”出来。因此可以这样说:由于即兴的传统和技巧的个人发挥,爵士乐是由作曲家和乐手共同创造的。受过传统教育的音乐家之所以很难表演爵士乐,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培养出这样的特殊的音乐观念。如果我们细心地比较一下真正的民间歌手和受过正规训练的歌手演唱同一首民歌的差别,对此中的含义就会有一个更直观的概念。

从爵士乐诞生之初,它就吸引了众多的转业作曲家。1920年,美国指挥家保罗·怀特曼组织了一支著名的乐队,将改编的爵士乐作品带进了音乐厅。这种新潮流引起了许多“严肃”的爵士乐爱好者的激烈反对,然而,正是从这以后,爵士乐在美国和欧洲家喻户晓,受到广泛的欢迎。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在这时诞生,为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怀特曼乐队的作曲家格罗菲。按照手稿上的记录,写这部作品只用了三个星期,演出后几乎是立即引起轰动。欧洲作曲家也有许多以爵士乐为基础或是受爵士乐影响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钢琴曲《丑黑怪步态舞》(1908)、《游吟诗人》(1910)、《怪人拉维纳将军》(1910);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中的慢乐章(布鲁斯);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独奏乐器的雷格泰姆》(1919)、《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协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内乐第一号》(作品24,无调性)和钢琴组曲(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