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蝙蝠侠电影反派:百度音乐下载是被告上法庭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2:45:03
败诉了?

是的

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公司诉百度公司侵权案近日一审判决:百度败诉。但百度公司认为法庭的关于“停止百度网站提供涉及原诉讼方的30多首MP3歌曲的下载服务”具有不可执行性,这个判决对于包括百度以及其他搜索公司在内的搜索行业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目前为止,国内外尚无类似的判例。

环球唱片、百代唱片、华纳唱片、索尼BMG以及它们的中国子公司新艺宝和正东唱片紧接着也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百度的搜索引擎侵犯了它们数百首歌曲的版权。分析人士认为,唱片公司起诉百度的终极目的在于逼迫百度步网易后尘关闭其MP3搜索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当然是必要的,这是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一项工程。保护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也在于以保护的手段来推广新技术的开发。而保护与推广的契合点在哪里一直是业内讨论的焦点。方兴东的一家之言或许可以代表法庭以外另一些人的想法。

百度败诉开创了中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极端判例,这个判例意味着中国“版权保护激进主义”力量的全面胜利,意味着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方面完全超越现实开始向美国全面看齐。这是全球极少数音乐巨头市场、司法和舆论运作的一次巨大胜利。

这个胜利的代价是以互联网产业利益和广大网民的利益作为代价的。因此,百度败诉不仅仅是一家公司的败诉,而是整个互联网产业的败诉,是所有网民的败诉。

链接是互联网第一功能,是互联网的基本生命线,链接的基本自由和开放是互联网力量的根本保障,也是发展的基本动力。想想看,如果没有链接,互联网将会是什么样子?互联网的链接受到极大的制约和限制,互联网将会是什么样子?

“链接侵权”判例的确是版权保护者值得庆功的重大胜利,却也是互联网基本链接自由的极大丧失作为代价。也就是说,以后任何人在使用“链接”功能的时候,都必须要有法院一样的鉴别能力,能够判断被链接的内容是否非法。否则,就不要轻易使用“链接”功能,因为一旦被链接对象属于非法(音乐也好,文章也好,所有链接的内容都要考虑法律问题),你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互联网最基本的自由将而丧失,每一个使用链接的人都将失去基本的法律安全感。这对于互联网,对于网民,将会是多么巨大的损失。

保护音乐,追究到上传未经授权的音乐的源头就已经足够,为什么还要伸向严重危害“链接”自由的极端?

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另一端——公共利益,却失去了基本的舆论力量。

是的,知识产权必须保护。但是,这种保护必须是合理的程度,是各方利益的基本平衡。做什么都要有“度”。否则,如此下去,有一天,为了少数音乐巨头的利益,法律保护程度可以推到更高的极端:谁下载未经授权的音乐就要枪毙!如果这一天到来,全球几家音乐巨头当然要开怀大笑,高度赞扬知识产权保护的英明。但是,公众失去了多少?产业失去了多少?社会失去了多少?

“贪婪无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激进主义,与完全放任不保护的“盗版有理”相比,其危害可能走向更加恶劣和严重。最终,是我们大家逐渐失去越来越多的基本自由和权益。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冠冕堂皇的旗帜下,少数音乐巨头共同合谋在扼杀互联网的根本生命线:合理的自由、开放和共享!如此下去,最终的互联网景象将会如何?

是啊,败诉了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百度因链接MP3下载一事不断惹祸上身,继日前败诉于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后,昨天上午,百度公司在市一中院再次坐上了被告席,被香港七大唱片公司索赔经济损失167万元。

原告环球唱片有限公司、正东唱片有限公司、华纳唱片有限公司等7家唱片公司昨天在法庭上诉称,他们于2005年6月发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百度网站上从事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包括陈慧琳演唱的《记事本》、张柏芝演唱的《星语心愿》、陈慧娴演唱的《飘雪》、郑秀文演唱的《值得》等137首歌曲。“这些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为我们七大唱片公司所有,我们从未许可百度公司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这些曲目。”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赔偿经济损失和调查、起诉费用共计167万元等。

不行就用酷狗下歌吧,个人感觉还不错(不是做广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