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宣传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判决,特别是对16岁以上18岁以下的量刑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04:08:56
如果一个已经年满16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下杀人罪的话,应该如何量刑?是不是与16岁以下的量刑不同呢?还有其监护人是不是有相应的责任,是否其监护人应该承担责任呢?
对了,是否有补充条款对于犯罪性质恶劣的特殊规定?

18岁以下14岁以上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即使惹了天大的麻烦。。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
16岁以上就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了。。也就是说成年人能犯的罪16岁以上的都能犯,。。只不过适用上述第一款规定不可能适用死刑而已。。
而16岁以下14岁以上则只对刑法明文规定的八种犯罪要加以惩罚。主要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抢劫、强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和贩毒、爆炸等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其他比如偷窃什么的都不判刑的。。另外注意这八种是行为而非罪名。。例如绑架不算在上面,。,但如果一个15岁的小孩绑架他人有撕票了。尽管不定绑架罪,。,但故意杀人是要追究责任的。。。

监护人只可能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刑事上是不能惩罚其父母的。。
14以下的无论犯什么罪都不会处罚。。但可能会适用送交少年管教所的办法。。。总之。。也是会有些手段的。。
不过其父母可能就要赔惨了。。。

犯罪性质恶劣有好多规定的。。不同罪名都有规定。。。有些是法定的,有些是法官判决觉得时候会考虑的。。/。比如同样杀人。。是预谋的还是一时冲动就有区别。。。是一刀毙命还是杀死前还要泄愤虐待的也有区/。//死了还要毁尸灭迹的自然也算。。。这些都属于酌定加重情节。。也就是法官可以结合具体案件加以考虑。。有一定的裁量余地。。

与之相对,还有一类叫做法定加重。,。则法官必须适用。。。比如前面说的18岁以下杀人。。法官必须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纵然他罪大恶极。。也不能枪毙。。。其他比如3人以上轮奸的加重强奸罪等都是这样。。。
刑法在规定罪行时除了极少数直接定死刑外。。大多数有期徒刑都给了一个相对的范围,比如3年以上10年以下什么的。。就是让法官选择用的///
基本就这些了///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当然不同!!
监护人负一定责任。主要责任有犯罪分子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