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美容院品牌:寻找“诸神的黄昏”!有问题请教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19:47:43
诸神的黄昏:你好!像你说的;我身份证借他用了;然后不参与他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活动;也不在任何的文件上签名;这样的话,到时发生什么事情,我还是可以不承认吗?这样,法律会相信吗?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吗?担任他公司的法人代表了,我是不会涉及他公司的任何事情的!
事前签协议也是无济于事吗?

首先,我建议你最好不要这样做。

其次,如果实在需要这样做的话,也可以先签一个协议,说明你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然后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你最好不要参与以及在文件上签字什么的,目的就是能证明你没有行使实际的管理权,实际上是由你的朋友即非法人代表在行使着法人代表的职权,那应该可以最大程度的免除你的责任。

当然,上面所说只是一些防范措施,究竟是不是挂名,或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还得到时候看法院的或者具体到主审法官的观点,不可能绝对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