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acg:男女双方已经有了孩子,孩字已有5岁,感情也不怎么样,男方要提出离婚,请问女方能胜诉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17:02:58

问他为什么要离啊,离婚是两个人的事,你不同意离不了,不行你买本《婚姻法》的法条看看,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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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女方是军人,否则对方要离还是有办法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中关于夫妻双方分居的情形以及其他一些法官认为符合的情形。。

女方不原意离法院都会调解,但这个就会结婚一样,强迫不得,无法使对方回心转意就算是法院根据情况判了不许离婚过了6个月对方还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如果真的打算就这么拖下去,也得考虑下后果吧?
当然,因为你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多分财产的权利以及因对方的过错而得到的其他补偿包括精神损失。

那句俗语很俗,但希望理解,所谓强扭的瓜……如果对方执意要走,你不放开他也是对他自由的侵害,如果你还爱他,看着他这样你一定也不会快乐;而你要是看到他这样却感觉很满足,那你也不爱他了,不再爱的人也不必再在一起了吧?

随便写些,最终如何使夫妻双方的事。任何人也无法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