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换驾驶证:我应当承当多少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03:25:38
我到上海刚到一家新单位工作,还处于试用期。有一天我坐同事的摩托车上班,结果他开车撞了出租车,所性两人都只受了小伤,由于他没驾驶证,于是负全部责任。要被拘留,结果通关系花了8000元,免于不责任,赔出租车1100元,现在他让我承担3000元,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应当承担这3000元,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要是我受了重伤呢? 要考虑到我在试用期,他在单位已经2年多了。
要把利害关系分析得细一点,不要简单的说有还是没有。还要考虑我在试用期

事故责任在于你的同事,你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你心理过意不去,看他花了那么多钱,可以考虑以下给他一点援助。
既然你明指考虑试用期,你肯定也有愿意负担一部分的意思,只是感觉他要求你的太高,你可以给他800-1200元。
如果是我碰到这样的问题,是他先提出来的,我会一分都不给,如果没提要求,我会根据自己的势力给,如不给,我肯定会感到很内疚。但绝对不会超过2000。

你没有责任~他有责任负责你的伤~
和工作没关系~是不心理有问题~

这个应该和你工作的单位没有什么关系吧。
根据你的案例,我觉得你应该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况且你的同事是通过疏通关系才花那么8000块。
所以,你大可以不理会这个。

你没有责任,不需要负责,如果你受伤了,也应该由他负责。

你没有任何责任的,那3000元你不必付给他·当你坐上他的摩托车的时候,你就把你的生命交给他,要是有什么意外,那都是他的责任·不管是否试用期·由于他没驾驶证,所以负全部责任·

你不需负责任,因为他无证驾驶还要载上你,他已经不对了.如果你受了重伤,他还得负责你的部份医疗费(如果你在已知他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还座他的车)
另试用期与赔偿没关系,而且如果你在试用期内在上班途中受伤,公司也一样要赔偿你的医疗补助及病假工资,但是工资会按你的工作年限计算百份比.(你可查看相关的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