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公司是否需要备案:拖欠工资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12:20:06
我在一个宾馆工作老板老板给我开除了 说一个星期给可好现在都没有请问我这时候我该怎么办

拖欠工资怎么办 ?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延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另外,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
济补偿办法》第三、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了解了以上有关工资的法律规定,你可以据此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告他啊,

砍死他

用点时间去告你老板...包赢!!!
我说的....

找政府

看过《没完没了》吗?向葛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