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监狱管理局局长:为什么朱元璋的马皇后没有缠足?当时的妇女不是都缠足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5:36:57

缠足
中国的妇女,长期以来处在奴隶的地位上。厉害如潘金莲,对于武大郎,也只能向他讨一张“休书”,这就是说,如果武大郎不“开除”她,她根本不拥有自主、离婚的权利。这就是一例。缠足,把双脚裹成残废,甚至骨折,也是这种奴隶制下的特产,中国的一种“国粹”。一直到现在,仍可以见到缠过足的老大娘扭着不稳的身躯在乡村小道上行走,可见影响之深。
究竟缠足起于何时,许多人有过考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引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用金子凿成莲花让她在上面走,叫“步步生莲花”,但没有讲她的脚小。《古乐府》、《玉台新咏》都是六朝词人的艳词,它们写女人容色的姝丽,妆饰的奢华,还写到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却从未写到缠足。唐代如杜牧之、李白、李商隐等的诗,包括好些写闺帏的诗,也没能找到缠足的描写。一直到南唐李后主时有一位宫嫔娘,是漂亮的小个子,又特别善舞。李煜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金莲中作品色瑞莲,让娘用布缠脚,把脚缠得小而且弓起来成新月状,穿上素袜,在莲中跳舞。唐镐有诗“莲中花更好,云里影长断”句,描写的就是娘。经她一宣传,闺秀们纷纷学习,脚以纤细成弓形为妙,遂成为时髦,就像现在姑娘们时兴烫发穿高跟鞋乃至隆胸那样,一直传了下来。但也有缠足始于汉一说。此说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二《事原》)。作者既承认“陶宗仪之说未为无见”,同时又据汉《杂事秘辛》中“保林吴女句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于禁中”这段话判断说,“汉尺小,八寸合五寸余,妇人缠足始此其来尚矣”。据随大流的观点看来,同三寸金莲比,半尺长能称小脚,《古今笔记精华》说似嫌牵强,缠足的发明权恐怕得归李后主。
果然,从宋代开始,就不难读到写缠足的句子,如“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徐积)就是。苏东坡有一阙《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也讲到裹足。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好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到了明朝,小说笔记之类也写到缠足了。张岱《陶庵梦录·扬州瘦马》记当时挑选妓女标准之一是检查她们脚的大小:“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金瓶梅》写西门庆去相孟玉楼时也有看脚的描写。女仆宋惠莲被西门庆玩弄,西门庆夸她的脚比潘金莲的小,她很自豪,说潘金莲的鞋子大得正好能套着她的鞋,这一来,惹得偷听的潘金莲更加妒火中烧,终于设计陷害了宋惠莲和她丈夫。
宋惠莲因夸耀自己脚小而被害,也有因嘲人脚大而遭殃的。朱元璋原本是个放牛娃小和尚,参加农民起义军后讨了个老婆马氏,即是后来的马皇后,是穷苦农家女,当然没有条件缠足。相传“露马脚”一词的典故就是出于坐在轿子里的马皇后,因刮风掀起轿帘而被人发现了她的大脚。于是,好用隐语开玩笑的南京人,在某年元宵节挂出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女人赤着大脚,怀里抱着一个大西瓜,引起全市轰动。朱元璋微服出行,也看见了。他马上就看出漫画的恶毒用意:“怀(淮)西(瓜)妇女好大脚”,矛头直指马皇后。十足的现行反革命!一时查不出作者是谁,朱元璋干脆降旨把那条街的人全杀掉。事见徐祯卿《翦胜野闻》,他大概不敢造谣。
裹足是很痛苦的。宋恕《六斋卑议救惨》说,因缠足而“致死者十之一二,致伤者十之七八”。我曾听母亲说过她小时被缠足痛得如何叫苦连天啼哭呼号的往事。她算走运,那时已是清末民初,外祖母终于放弃了强迫女儿裹足的成命,使母亲在抗战中跑警报、逃难时不至于像外祖母那样,行动得让人背着。依稀记得一段忘了出处的笔记说,在一次战乱中,似乎就是那位把四川人几乎杀光的张献忠,为了显示自己的成绩,把被杀妇女的小脚堆成一个小山头(男子则有砍脑袋的,有割阳具的,也展览在一边)。这更不是一般的所谓痛苦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如此这般地提倡缠足呢?潘光旦在《性心理学》中谈到不少男人有足恋的倾向。据说,足部怕羞,女子为男子呈露色相,轻易不肯把脚露出来。于是,在诗歌之类的文艺作品中,不乏对女人的脚的痴情的描写。最明显的莫过于陶渊明的“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西北人愿变一只小羊让姑娘用鞭子打,陶渊明甘愿变成一双鞋袜,整天搂着女人的脚。《赵飞燕外传》还说,汉成帝有阳痿病,“每持(赵飞燕妹妹)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脚成了治病的药了。就如“三围”的尺寸成为选美的一项依据一样,足的大小也成为女人美不美的重要数据,于是,胸愈大愈性感,脚愈小越光荣。玩女人玩出学问来的南唐李后主才有缠足的发明。此外,这也是道学家们用来控制妇女的一种手段。朱熹在福建当官时,曾下令妇女缠足,“以绝淫风”。为什么呢?因为把脚缠得小小的,行动极不方便,她哪来能力偷汉子?!也许就是知道这个内幕,道学家程颐家的妇女偏偏不缠足。此事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四。
吃瓜子吃出虾米来——什么仁(人)都有。也有缠足的男人。此人为宋朝建炎末当枢密谏议官的向履方,他“美髯,面若滑稽之状,裹华阳巾,缠足极弯,长于钩口。同舍王佾公为语之曰:‘君明皇时四人合而为一:状类黄幡绰,头巾类叶法善,脚类杨贵妃,心肠似安禄山’。”这人只能使人想起曹禺《日出》里头那位顾八奶奶的面首胡四,是男人中的异类或曰“人妖”。
难道缠足对于妇女只有屈辱而没有光荣吗?非也。清初流行一种使汉人虽败犹荣的十不从说。此说的意思是,虽然汉人投降满人了,但是仍保留了十样坚决不服从的光荣。这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男人剃头梳辫子,屈服了;妇女们硬是不听康熙皇帝的三令五申,仍然缠足。在这点上,足以证明老娘们的骨头比臭男人硬,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妇女革命光荣史。也许因为有此光荣,清朝一位外交官曾把女人的三寸金莲绣花鞋送到世界博览会上展览。
一位作家说,抗战前他在报上读过一篇西北访问记。记者在甘肃河西走廊访问了一位小脚老太婆。谈到缠足,她说:“俺那村上,有孩子缠脚死的,也有女孩子缠了一半不肯缠的。”记者形容:当她说这些时,故意把小脚伸出炕头,似乎是炫耀那些成绩。同这些既不怕苦又不怕死的女英雄比起来,花木兰算老几?
起始时间
缠足之史起於何时?直到现在,历史上仍旧无法给定一个确切的答案。史记载有:「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履。」而「利履」就是拘束足部,使其自然尖细的鞋子。在唐朝的天宝末年,流行穿鞋头尖小的尖头鞋,从鞋头尖小的鞋型来推测,足型也笔尖而瘦小,方可套入鞋中,因此,唐末已开始有「缠足」的风气。五代,南唐李候主令婀娜多姿的舞娘——窅娘,穿著水红衣裙,以锦帛裹住双脚,窅娘天生即双足纤巧,弓弯屈作新月状,在一盘型金莲上翩翩回旋起舞,彷佛见著了荷花仙子,窅娘并非史上缠足第一人,然而,窅娘之后,至宋神宗元丰开始,不少的名媛闺秀,便纷纷起效尤,此时女子缠足人数渐增,而在「宋室」南度后,缠足更加盛行,即使缠足风气日盛,当时仍有不缠足的女子。元朝时,北方受到南方汉人的影响渐渐沾染缠足的习气,且纵观元代曲词,描写女子的足,多以三寸金莲来赞美之,由此可见,元朝缠足的风气更盛於宗。而明朝的制度:「男子以读书,女子以缠足与否」作为社会贫间阶级的画分,至此可知缠足的风气并非日渐消退,,反而隋朝代的更替有越来越激烈变本加厉趋势。直到清朝入关,缠足以成为民间一股潮流,到了无论任何人娶妻都以「妇人脚大为耻、脚小为荣」,而一般女子以脚小为美,莫不全力裹紧双足,以达到世俗美人的条件。
为何缠足
追溯至缠足的起源,无非是为了穿上尖窄的小鞋,以一双小巧玲珑,可一手掌握的小脚纤纤起舞。而现实的社会潮流示要求女子谨守妇道,且以缠足明显的区别"男女有别″加上缠足后,造成女子行动不便,使得古时中国男子能够更加为所欲为享受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因妻妾行动不便,有利於控制逃跑或与他人偷情的可能。在一般社会大众的想法中,裹小脚是财富、权势、地位阶级的象徵,且多流行在名门闺秀及风陈女子之间,一般的俾女或需劳动的妇女皆很少缠足。要把脚裹的很小,首要条件为凡事都要有人代劳,还需时时有人搀扶,且裹脚时间并非一年半载,而是长达数年甚是一生的缠裹。当时,娶妻时,最重要的是探听女方是否有一双过人的小脚,且富贵人家也多视小脚美人为稀物,故普通人家为使女儿嫁入豪门,使家家户户竞相为女儿裹脚,在清代台湾,甚至有「大脚是婢,小脚是娘」的说法。
缠足过程
年龄多在女孩五、六岁间,目标是将小脚缠成符合「瘦、小、尖、弯、香、软、正」这七个要诀,在大人软硬兼施下,才答应缠足。大人常以:「不缠足,将来嫁不出去威胁。」
试缠: 缠足多由妇女为之,多是女孩的母亲。择一日子(可能是女孩的生日),女孩坐在椅上,双脚用热水洗净,置於膝头,趁脚还温热,将大拇指以外的其他四趾,向脚心用力扭折,且在趾间缝边,洒上明矾粉,使皮肤收敛,缚紧后,亦可防止发炎与化脓。接著,以八呎至十呎长的裹脚布紧缠,再用针线密密缝合固定,不可过松,有经验的人,会慢慢双脚并拢,先让足部习惯这种束缚,后再慢慢加紧。两足被捆紧,发热、发炎、红肿。故缠足适宜秋季之后,时间可以从数天至两个月上下。
试紧:这一阶段费时约半年,用劲试著将裹脚布缠至最紧。每三天拆开一次,经消毒后,得将四个弯曲的脚趾 (大拇趾除外),在用力压向脚心内侧,每一次都要把脚趾多用力脚心压下一些,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动,走动全身重量皆压在内弯的八个趾头,和用力扭伤的关节,易长鸡眼、发热、红肿。白天即痛得寸步难行,夜晚双脚闷在被子里,在又痛又热情况下,更是难受。有时,因消毒不小心抓破皮,导致一片血肉糢糊。这段日子得持续至肿消,趾头已近乎自然弯近脚底,脚型裹尖,才可进行下一阶段。
裹瘦(裹脚头): 这是最残忍,也是最激烈、痛苦的一个步骤。将整个脚掌的脚骨,用力扭折,使其成为弯弓拱状,弯向脚心的四个趾头紧紧压在脚底下一半,由於裹得又紧又密,血液循环不良,身体的重量,特别全施力於面积更小的脚底板,造成两只脚因疼痛无法痛弹、溃烂、发热、红肿已是家常便饭,甚至会有小趾糜烂脱落的例子,直到脚部侧边摸得到脚趾,才可真正说是"瘦"了。
裹弯(裹脚面): 脚型变得细又尖后,最要将脚掌弯曲成一拱型,忍过上一阶段的「大痛」,这一阶段疼痛情形较缓,需前段脚掌与后段脚跟紧靠,由平直凹至弯成马蹄型,才算达及标准。脚掌因折曲,脚背隆起,像是一座拱桥状的才叫好看,要是像香蕉一样弯曲则不佳。脚型长度减短,相对地,脚就变小了。
保养: 裹脚使脚掌整个溃烂、发热、红肿只是必经过程。除定时要轻巧、徐缓地将裹脚布一圈一圈拆开,尤其接触到血肉的地方有可能粘著裹脚布,撕除时,极不易,且异常难受,为了怕解开裹脚布,而又造成足部长大,亦有裹著布浸洗的。水温越热,越能促进血液循环。为保有香气,不至於发臭,便在水中加上香料,或直接在脚缝、趾间、脚沟间洒上白矾粉,以期不易潮湿,或添上香粉,增加香味。并著入合著自己尺寸所制的鞋,而鞋身往往过小,往往又得花一番功夫将纤足套入。
古代女人的悲哀
从前,中国人极喜爱女人一双纤若无骨的灵巧小脚,一般人皆以小脚为美,所以正常生长的双足(天足),无法满足其审美标准,便自小缠缚,符合男人性欲的要求,女人则当成性感的利器。缠足后,足部与地接触面积减少,以双脚站立,身体的重量向下,使站立变的困难,必须将腰挺出,才能尽量使身体稳定,走起路来更加不易,得重心学步,平衡身体,方能行出一种柳腰款摆,一步、一步,柔弱,需人搀扶,惹人怜的气质与步伐。男人心疼女人那份缠足的勇气和坚忍及那双纤足,於是对女人的爱怜与宠溺又更深了...... 古时,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人生来的唯一目的,似乎就是取悦男人。「纤足」在夫妻间的闺房之乐中,扮有举轻重「挑情」的地位。一双诱人的小脚,盈盈一握在男人的大手掌中,那种男女之间玩弄小脚的趣味,或是捧在手掌心,如蜂蝶一般汲取小脚上的香气,甚至是啃咬女人的小脚,这些亲昵而私密的举动,身处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很难想像的,却也在在显示,古时女子地位是多麼得卑微而不受人重视。
其他有关缠足的鞋型、饰裤、以及相关物品
最有直接关系的,就是那一双双小巧,手工精细的绣花鞋,女子们莫不忍了多大的疼痛,才缠成今日纤纤玉足的模样,又唯恐脚小的不够吸引众人的目光,於是对於自己的爱足,花费极大得心思来装饰雕琢。除了鞋上的花纹争奇斗艳,富有创意外,鞋子本身也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为了充分表露小脚的「瘦、小、尖、弯、香、软、正」,突显足尖,将鞋尖做得尖硬;表现脚的短小,即以木头为鞋底;制造香气,便在鞋上洒入香粉。鞋子多做得小到不能再小,短到不能再短。所以纵使是将脚穿进这小动作,也得耗费些许时辰。 除形形色色的鞋子来美化我们的视线外,如少女对自己的脚仍嫌不够纤细,亦可用「腿带」束在小腿上以求视觉效果能使脚型看来更小。 「裹脚布」是一圈一圈紧紧缠绕足间,长度最常有300公分,宽度约有10公分,缠足时,因溃烂、发炎而生臭,所以当我们形容无法继续再耐著性子,继续听下去他人话语时,会用「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来表明对他人话语不耐。 「藕覆」穿在女子脚踝处 「金莲小袜」则是用来约束裹脚布,套在脚掌上,使其不易脱落 。
缠足是古代女人的悲哀,更是男人为限制女人的最大束缚。以现代的眼光看缠足,的确是一件极残忍、不人道,违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道理。而令现代的我们,无法想像,一名年约四、五岁的小女孩,忍受如此莫大的疼痛,是一生一是如影随形,是多麼骇人、触目惊心而不敢想像,平日,才扭到脚,便得跛著,一跳、一跳忍痛前进,而往昔,她们的苦难,更甚於扭到脚的千千万万倍,不禁令人佩服她闷忍痛、扭折自己的脚骨的那份勇气。近代,民国初年的解放缠足,不仅使女性地位上升,亦让中国迈向近代化又前进了一步。

简单的说,一般都是家道较好的女子才会缠足.农家女子都要从事农活或其他家务,哪缠得了足呢.马皇后家境中落,自然就不用缠足了.

生活在底层的贫苦人民一般没有缠足

不是每个女人都要缠足的,就象现在不是每个学生都想考大学一样

不想缠足吧?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