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管多少米一根:法院在离婚起诉方撤诉后不到一个月又受理了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7:44:45

不好一概而论,得分情况:
1、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起诉方撤诉后在六个月内不得起诉离婚。如果起诉了,法院应不予受理,如果受理了,应当驳回起诉。
2、如果出现了新的情况,如起诉方受到对方的人身攻击等,或者出现了新的理由,起诉方完全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3、单纯就立案受理而言,因法院只是作一般性程序审查,如果立案庭确实不知道起诉方是在六个月内起诉而作为新案件受理,不算违法。

对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 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的精神,这个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 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