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届奥斯卡:取保候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6/06 13:09:41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一、钱有办法要回来吗,毕竟我是从犯却交了一万?
二、事情如果不处理那岂不是整天有颗定时炸弹在头上悬着,要是再出现像上次贴吧那样的事,不又要被他们敲一笔!处理的话会是什么后果!
三、百度贴吧的事情我感觉我比较冤,他说我是在取保期间犯罪,按规定要马上收押,并没收全部保证金!就是因为我是吧主,没及时删除骂人贴子(被骂的人正好是他们公安机关的)我就犯罪了吗,这种情况够他们所说的取保期间重新犯罪的情况吗?
取保候审金应该开条的,这样你才有证据,他如果不来找你的话这事就完了,他来找你的话你得有证据交了那一万块啊。在网上骂人,这个问题其实不太应该管的,如果是发了一些有害国家公共安全,或攻击政党的文字才应该管。你那边的公安有有意诈你钱的嫌疑,但你自己有过错,也不便向上级反应或提起行政复议。这事你就这样吧,没什么好办法,毕竟自由比金钱更重要啊。。。。
问题一:
对于保证金的数额问题:刑事诉讼里只规定了下限,并没有规定上限到底是多少,你是从犯却脚交了1W,只能说是你的律师办事不利或者律师亦本人和公安机关“关系”不好吧。
另外,保证金是可以要回来的。只是如果你已经被依法没收就不可以了
关于保证是否收回问题:依法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做出收没部分或者全部的决定,通知决定机关才可。
你可以去询问一下法院或者检察院有无收到保证金已没收的通知
关于被罚款的事:
这是一个行政问题。公安机关的罚款权限是有限的,5000是数额大的了。只是你没有收到罚款单,以后碰到那种事情一定要求开罚款单,这是你的权利。
根据罚款单才能够提出行政复议,找上级公安机关请求就此事进行复议
若不满意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而在行政诉讼里,由行政机关担负举证但是你必须要提出对方具体行政行为的不恰当之处,而罚款单就是一项有利证据。
如果你不能证明对方过错,对方亦无需来证明自己无过错。
对于重新犯罪的问题:
如果并不是被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的,不应当没收保证金
目前对于互联网的网友言论自由的问题没有规范法律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所以不应没收保证金
不过现在公安机关对于随便定保证金加码和随便没收的行为非常常见
个人觉得以后行事小心,记得一定要罚款单才有有利证据。
不过法院与公安亦是一路……
一切都很难说啦
法律知识啊
取保候审结束,按照法律规定,保证金是要退还的.不过,法律之外的情况我就没法说,也不必说了.大家都明白.
如果你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的话,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应当退还。
你的情况应当不构成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因为刑法至今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建议你提起行政复议。
要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