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魔陶瓷保护剂有害: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8:43:41
某人介绍一批工人去帮助林场砍伐树木,他按砍伐树木的吨数每吨5元收取管理费,在工作中有一工人重伤,作为介绍人和林场两方该如何承担工伤责任?

工伤是一种保险,即我们说的社会保障
就是单位缴的3金4金,如果缴了,那么就象缴了保险费一样,发生工伤可以获得国家的工伤保险赔偿。
如果没有缴纳3金,4金,那么就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可以根据我国人身伤害的司法解释,介绍人如果是一个中介机构那么要看该中介机构与工人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如具有那么起诉对象应为该中介机构。如该中介机构与工人间没有劳动关系,则由雇用人承担雇主责任,起诉的对象应当为劳动关系中的另一方——雇主。
即林场。

一、当时有没有书面的合同约定。如果和工人没有的,那么林场有没有和介绍人有过相关的约定。

二、工资如何结算?
1。如果工资是林场直接和工人结算的,那么林场应该承担责任,介绍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也要承担责任。
2。如果工资是林场只发给介绍人,由介绍人再给工人的,那么介绍人就有承包的性质在里面。如果介绍人没有安全生产的资质,林场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必须了解整个招工用人中三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报过警,那么警方在第一时间做的询问笔录是较好的证据。

介绍人无责任。
按照雇佣关系,参看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由林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