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未来15天天气:关于妇女保护的问题,专家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6/14 21:33:49
我想问问,他是不是触犯了妇女保护法,他还触犯了那些法,我还想问问我那冷毛巾给我妈扶对不对?
1,如果不严重的家庭暴力,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
第四十八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2,如果是较为严重的家庭暴力,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侵权人实施行政处罚(治安拘留或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如果是多次并严重的家庭暴力,可以适用刑法的第260条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由于虐待罪是刑事自诉案件而不是公诉案件,法院不告不理)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4,如果你的母亲的伤势(报案后)经过司法鉴定构成轻伤,适用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不是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自诉,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收集证据后转入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家庭暴力,如果你妈妈不愿意追究的话,不告不理,别人没有办法。如果你妈妈要求追究,也需要提供证据。
同情,不过一般这种家庭暴力如果受害人不愿意追究的话,法律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