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末的晚钟10: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3:04:53
最近由于电力不足,公司接到停电的通知,正常的休息日,周六周日都没有了。上班是上两天休息一天。而且公司要求有电的时候必须加班。请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是否有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目前,职工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但企业可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准工作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生产和劳动时间。但每日不能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

单位的做法不违法.

那你停电的时候有休息吗?国家只是规定,每个星期最少得给员工放一天假,一天的正常工作时间不能多于8小时,多了就是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