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表演孙悟空打妖怪:试用期期间签合同正式合同,如果在试用期期间不干了算不算违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5 15:03:11
我现在找了一份工作,让我现在就签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期间签了正式的合同,一旦试用期期间不干了算不算违约?在签合同时应主意那些问题.违约金是依据什么制订的?一些要求是在规章制度中写明的,合同中只写如要违反规章制度要怎么样的,而且合同上有计算工资的方法,规章制度中也有,向这样的我应该怎样处理.请各位高人帮忙指点一二,万分感谢!!!!!

如果在试用期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所有的待遇与正式职工一样。也就是说你试用期已经过了,公司看中了你,和你的试用期约定的很短。如果签订了正式合同却依然在试用期,那么不管你的合同是否是正式的,依然按照试用期来处理你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对方支付你的工资,你也无须对公司作任何补偿。
  违约金一般不要约定的太高,大概在月薪的1-2倍左右最好,如果太高,可以在发生争议之后要求劳动部门酌情减少。
  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你签订了合同,你就必须遵守。
  工资的计算按合同上的约定计算。如果担心出问题,你可以在合同上写明。
  最后,如果合同是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发生争议后,对格式合同中出现歧义的语句的解释按照有利于你的原则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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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的权利。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同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合同时起,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试用期。

违约金制度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该条例是这样说的: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双方协议约定的,如违反就按约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试用期也不是必须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用。你的情况可以这样理解,要求从新签定合同,必须先解除原来的合同,我觉得你不签订新合同,不违约,倒是对方解除合同违约。如果解决不了只有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劳动合同方面有一些主要条款,首先有合同期限,如果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要及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和单位协商。试用期方面,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试用期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也可以
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的期限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该条规定实际上确认了劳动者合法的自主辞职权。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那要看合同签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是从签订之日起还是试用期结束开始算,而且如果从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的话,你不干了的理由是什么,是否是他们违反了合同的内容而导致你无法继续在这里工作。
别的方面你可以在网上差一下相关的合同样本,以及《劳动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