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头靠东可以吗:作为二房东,房客拒绝搬走,如何处理纠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0 20:49:24
2004年-2005年,由我和另外2人共同签约租下三室一厅。2005年其中两人陆续搬出,其中一人介绍同事A入住。(未签订任何协议)

2005-2006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我一人与房东签订。A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每月交纳房租时间为20-25号左右。

2006年6月20左右(房租交纳之前),我通知A,房间无法继续出租给她,给她一个月时间准备,在7月缴租前办理。A随即答应,并承诺7月十几日就会搬走。随后我已经找到之后要入住的房客。

7月初,A开始购买大量搬家用纸箱。7月10日左右,A告知我无法搬走,原因是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唯一找到合适的房子要8月20日才能搬入。于是同意A 8月20日搬出。

7月20日前,A告知丢了大量钱,无法付清房租,要稍后给。我同意了,认为8月20日可以一起结算。要入住的房客也做好了搬家准备。

8月13日,即20号之前一周,A将所欠房租交纳,然后告知无法搬走,要再住两个月,原因是A没有钱。考虑A多次推后日期,且即将入住的房客的利益,我坚决反对,起纷争她随即离开,多日未回家。

8月18日,双方再次调节,A始终不愿意搬走。我建议再给她1-2周,最晚9月1号搬走。A不同意。坚持要在9月她发工资之后(10日),并没有给出具体时间。

A既没有任何协议,又多次打破口头协议,同时让之后的房客无处可去。我坚决要主张她在9月1日前搬走。
我有权利敢她走么??我要如何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来解决呢???

租赁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都答应了即为成立。A给付了租金,则你们之间的合同就成立了。但是从你给的条件看你们之间的合同不止6个月(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已经给了合理的期限通知了A)。即像你说的赶她走。
这里有一点就是,你转租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权利上面你可以通过诉讼和仲裁的方式解决。

你可以起诉让A腾退房屋,或者报警,说A私自闯入民宅

让他住吧 何必伤感情 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找1房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