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纪事小皇帝和女儿:房子纠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19 16:32:08
我是个回沪知青子女,回沪后户籍落在外婆家户主是我舅舅.但我居住的地方是我弟弟(我舅舅儿子)为户主的房子.我弟弟是严重残疾人脑摊.但是这房子是我外公临终嘱咐是给我的.现在那房子拆迁了.我虽在那居住了10年有余,但竟没拿到1分钱的赔偿.那里的一切设施和所有家具装潢都是我支付的.我现在都是无家可归了.现在我舅舅他却拿到了40几万.至于我外婆家也就是我户籍所在的地方也即将拆迁了.我想问问有关专家人事,首先我居住的房子是否应该能得到赔偿,第二我户籍所在地如拆迁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能得到自己应得的那份.先谢过了.
首先先谢谢几位的回答.我想补充的是,希望能结合上海拆迁的法律法规我户籍所在的房子拆迁能否给予我补偿呢.

户主与房屋所有人是两码事。你要主张房产权利,首先必须明确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房产证登记在你外公名下,而你外公的遗嘱又是有效的话,那么你可享有房产继承权;如果遗嘱无效,那么,你母亲作为你外公的第一序列继承人可以享有遗产的分配,如果你母亲已经不在,那么,你也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房产证登记在你舅舅或弟弟名下,那么,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外公的,否则你无权参与分配。
城市旧房拆迁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或返迁房的补偿的。你现在必须做的是两件事:一是弄清房产的权属并取得证据;二是在房产权属归你外公或外婆的前提下,证明你外公留有合法遗嘱,如果没有合法遗嘱,那也可以你母亲名义主张继承权。如果没办法做到上面两点,那么就不要提,以免影响亲情。上述问题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即使有充分证据,也往往要通过诉讼解决,建议咨询律师。

你外公临终嘱咐房子给你应为他的口头遗嘱,外公去世后,应按照遗嘱由你继承,该房屋即归你所有,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外公的口头遗嘱,可以诉讼至法院以舅舅侵害你的继承权为由,要求舅舅返还房屋拆迁所得的收入;
户籍所在地拆迁房屋与你没有关系,因房屋所有权人不是你。

首先你要明确该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也就是或拆迁前房产证写谁的名字(谁是户主无关紧要),如果所有权是你外公的,你外公又有遗嘱,那么你可以凭遗嘱起诉,补偿款应该属于你。

不论是上海或是其他什么地方,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被拆迁人,也就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你是否应该得到补偿,应看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是谁,以及你是否具备从该所有人处获得利益的法定事由。

对于已经拆迁的,你慢慢来,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你的户口所在地一旦拆迁,你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具体标准要看当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