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雕刻机多少钱:对待死刑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3/29 00:13:39
A:父亲。B:母亲。C:儿子。其儿子未满18岁,患下滔天大罪,被判死刑,其儿子在没有征求监护人的情况下,有没有权利出卖自己的器官?在执行枪决时候,相关部门是否有权不通知其家属?出卖器官的所得归谁所有???

一,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另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是单独的刑罚,而是死刑的考验期。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首先你要搞清楚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是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被剥夺的最多就是政治权利!
在他死之前,他还是有权利来支配自己的身体遗物!他有定遗嘱的权利!
所以其儿子在没有征求监护人的情况下,有权利出卖自己的器官!
在执行枪决时候,相关部门没有权利不通知其家属,特别重要的,关系到国家、党、民族、人民利益的重大犯罪除外!如是一般性的枪决,执法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同志其家属!出卖器官的所得归其第一监护人所有,必须是法定的!

一般为满18周岁,可以用死刑!如不满18周岁满16周岁,缓期2年执行,如是特别重大案件满16就直接可以动用死刑,如不满16满14,缓期2年执行!

一,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另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是单独的刑罚,而是死刑的考验期。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未满18岁的人不会判死刑,最多是判死缓,所以你说的执行枪决后,‘相关部门是否有权不通知其家属和出卖器官的所得归谁所有。’的问题不存在。

未满18岁的人死刑和死缓都不会判

楼上的注意了

怎么不可以判死刑??14岁下的才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