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公派教师待遇:租房协议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6 05:02:10
我有一套房子出租给了别人.当时协议上是说我不能在两年内将房子转租给其他人,也不能将房子出售.现在我想把房子卖了.我这样算违反法律吗?这个协议只有我们的签字.并没有盖什么和法律有关的章.也没去公证过.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甲方租期两年以上.乙方两年内不得将房子出租给其他人或出售房子.如有违反.双方协商处理.
基本上就这样...懂法律的人帮我看一下.

LZ那你就先卖了吧,当然要先通知承租人,最好是书面的,注意要在通知上写明欲售价格,并给其一个合理期限考虑,3天就可以了。如果他不买3天后就可以另售他人了。“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没有违约责任的明确计量标准及方法。承租人得举证证明他的实际损失才有可能实际追索你的违约责任,但这个,基本上很难。

协议并不违反法律,双方签字即可生效。
不过,不明白当时为什么限制出售,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其实出售是完全可以不妨碍对方使用的,因为“买卖不破租赁”。
如果确实有出售的需要,我认为最终还是可以操作的,当然,前提是提示对方的优先购买权和不影响对方的原租赁合同。

协议生效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签字就可以了,除非协议约定公证后生效。
按照协议,你不能单方面出售房子,必须与承租方协商,建议你与承租方协商,经承租方同意后出售。出售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按协议协商解决。

你们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形式和内容上合法,那么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双方当事人须善意的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如果你现在确实想卖该房屋,须事先与承租人协商,取得他的同意(你是否可以考虑给与他房租方面的部分减免等优惠)。当然,你可以告知他“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以及承租人享有的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