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西夏区有哪些高中:侮辱他人导致他人他人自杀死亡,这是犯侮辱罪的结果加重还是犯其他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0 02:07:45

侮辱他人导致他人他人自杀死亡,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但不是构成故意杀人,而应定侮辱罪,把死亡结果作为量刑得考虑情节.
侮辱罪不存在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一个要件就是刑法规定了比基本犯较重的刑罚。因为侮辱罪只规定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故不存在结果加重犯

1、侮辱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侮辱致对方自杀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3、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要看主观故意
例如明知他人心理问题严重,想通过这个方法达到杀人目的,那么就构成故意杀人。
当然上面的例子是及其特别的。
一般情况是构成侮辱罪一罪,也没有什么结果加重犯,因为侮辱罪只规定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侮辱罪是自诉,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向法庭提出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我觉得应该在审判的时候作为加重情节予以考察

如果是通过侮辱来导致他人自杀的话,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就算他有这个故意也不构成,因为如果只通过言语进行侮辱的话,通常情况下对方是不可能自杀的,如果自杀也是一个意外事件,就象甲想杀死乙,就给他一张电影票,期望乙在去看电影的路上被车撞死那样,因果关系不大,所以只能构成加重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