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石头的石臼:别人出资75%,我出25%,是不是应该别人做企业法定代表人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3/29 07:38:31
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应该比较大吧,那是不是也应该由股权多的人来担当才对 ? 不应该由股权少的人来担当吧,谢谢
因为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共同注册10万元的公司,其中有5万元是借的,准备注册完成后,要取出来还给别人。这个会不会牵涉到严重的责任。。

不是的。
  《公司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章程可以约定,并不是由出资多或者股份多的任法定代表人。

不一定。
首先,当谈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时候,这个企业一定是一个有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不然,企业的负责人将不被称为法定代表人。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规定,现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确定,可以是任何一个股东。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说大自然要大些,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被认为是公司的行为,公司要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任何民事,诉讼活动负责。
而从刑法上将,如果公司涉嫌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给你举他例子:
比如说一个企业的股有 100万$
甲: 20万$
乙: 20万$
丙: 20万$
丁: 40万$
那么企业的法人就会是"丁"
在某些决意下"丁"有很大的权力,不过 甲乙丙三方意向相同则比丁的执行权要大

双方约定,不一定出资多就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一般来说是由股权最高拥有方出任公司的最高负责人。当然也有例外。

不一定,但是对方肯不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