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续意难忘第二部资源:弥补亏损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0 07:07:50
第一年亏100万
第二年盈10万
第三年盈10万
第四年盈10万
第五年盈10万
第六年盈10万
第七年盈50万
是不是第七年得所得税税后再弥亏损?
那第七年弥完以后,还是不是亏16.5万?

如果第八年又亏了10万,
第九年又亏了10万,
第十年盈利30万,怎么处理?用不用打税?如果第十年盈利50万,那打多少税?谢谢。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比如第一年亏损100,可以用2-6年的盈余进行弥补。但还是亏损,所以不用交税。
第7年就必须交税了,用50万*所得税税率,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第8、9年的亏损可以用第10年的弥补30-10-10=10
然后用10*所得税税率就可以了。
如果赢利50万 那就是50-10-10=30
30*企业所得税税率就行了。

好象是正确的吧顶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