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招和校招待遇差别: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开除工作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0 17:14:24
我是一个刚结婚不久的女孩子,今年年底满24岁,在2006年5月份结婚,我的老公是一名记者,他以前离过婚,和前妻有一个女儿,今年5岁半,我们结婚后怀孕,在办理准生证时被告知我们这种情况我的年龄要满了24岁才能办理,但是如果我肚里这个小宝宝流产的话,以后就很难怀孕了,如果要生下来除了罚款,单位还要开除我老公,为了保住这个单位我们想尽办法,计划生育条例上也并没有说明要开除工作,请各位知道如何处理的朋友帮帮忙。
请你们认真回答我的问题,很重要的,谢谢!问题是我已经怀孕了,十月份要生了,现在也没有人敢接生,没有准生证真是没办法.又要能生又不开除工作该怎么办?

首先说明对你的生育年龄限制是不对的,有悖于国家人口也计划生育法的精神。全国各地(省)的条例也存有差别,所以你应该说明你是哪省的!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规定开除公职,是针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生育户,你这种情况充其量是违纪且有从轻情节,不会开除公职的!
如果想得到详细解释,请告知所在省份!并加QQ408547793

可以不开除,问题是企业是不是规定了这种情况要开除。

还有一种办理,就是你到了年底去办。

再有一种办法,你到上海来生(就是以后回原籍小孩的户口可能成问题)。

一般不会开除工作,单位会对他进行处分,肯定会影响以后的升迁,基本上升迁无望。但是,你们现在必须要这个孩子,所以,你们事先可以找找关系,联系好了等生的时候去医院,医院不会见死不救的。唉,可怜的孩子,祝愿他能平安到来。

其实你担心的是你老公的工作问题~ 所以我劝你还是安心的做个幸福的妈妈把

用劳动保障法 来维护你老公的权益! 没犯法凭什么开除他!

中国之大,你那里没人敢接,有的是接生的.你不会人为的让它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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