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中隔手术后多久出院:百度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8:23:30
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我想租赁合同一般应该是指房屋租赁吧,下面就以租赁房屋为例谈谈应该注意的问题,如果不是房屋租赁的话那也是可以参照的。
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到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中需要具体明确哪些内容?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六点:

一、确认当事人身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应当确认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合法。

承租人应当注意:应当审查出租人的身份是否合法。要审查欲承租房屋的产权证书和出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确认出租人即为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享有出租房屋权利的房屋代保管人、房屋使用权人才有权出租房屋。

出租人应当注意:审查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应当了解与承租人同住人员的情况。不能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尤其应当注意,通过中介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一定要与房屋的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不能和中介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二、看房承租人应当现场查看承租房屋的状况,确认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房屋与出租的房屋是否相一致。查看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生活用具的完好情况,如墙壁、门窗、灯具、家具等。对于已经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设施应当在租赁合同中记载,租赁合同还可注明生活用具的名称和数量。

三、费用的承担和结算要确定房屋租金中是否包括日常生活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合同双方可自行约定。对于除房屋租金之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合同双方应确定费用结算的期间。

四、转租对于租赁期限长或承租的房屋面积较大的,承租人可在租赁合同约定享有转租的权利,以防止因不能退租而导致租金损失,或再行招租(招租插间)因出租人提出异议而产生纠纷。

五、违约责任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违约责任。其中包括:承租人逾期支付房租的违约责任;承租人毁损房屋设施和生活用具的赔偿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逾期腾房的违约责任;出租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出租人不承担房屋修缮责任的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影响租赁合同法律效力的情况根据《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无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的;(二)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三)经鉴定为不得使用的危险房屋的;(四)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五)已作为资产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六)属违章建筑未经依法处理的;(七)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另外,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相关文件到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或中心在外设的租赁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