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子宫前位:SOS......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1:12:26
故事情节:
吕颖,21岁,青海省格尔木人。在2002年7月18日在工商银行实施抢劫,抢得金额280万英镑和10万元人民币,当地警察在7月22日下达全省通缉令,但吕颖还是逃脱了警察的“巨手”。7月24日,她在格尔木和德令哈当地的
农业银行和国际银行实施抢劫,抢得美元60万元、港币180万以及人民币62万元。三日之后,她威胁西宁市(属青海省内)某家国际银行拿出8.9亿欧元和390万人民币,否则就炸毁这家银行。
8月2日,青海省格尔木刑警大队和西宁刑警大队联手出击,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吕颖。
中秋节那天,吕颖被带到青海省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令大家吃惊的是,她居然在庭审途中举枪打死了年仅27岁的法官以及8个审判员。
10月1日,吕颖被送到大武市(属青海省内)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判决。

问题:请问,以吕颖的罪行,应当如何判决?
(注:1欧元=7.50RMB,1英镑=14.00RMB,1美元=8.30RMB)
最好找个律师或法官来帮帮我……我会非常感谢的……

有病。
建国以来就没这种事,真不会编

天啊,你自己编的故事啊,服了,我刚查了地图,都没有青海省大武市这么个地方,再说,市哪有高院啊,真晕了
判斩立决!然后鞭尸,然后拉出去喂狗

楼上的是不是和犯罪嫌疑人有一腿?居然让她这么痛快就成佛了?我觉得应该先浸猪笼,然后骑木驴,之后放一段超级女生海选的视频,如果看完视频还没死就剐了她,恩恩。

这个案件很显然是虚构的,如果要分析的话,此人应该是数罪并罚,且是累犯,判死刑的机率比较大。另没收全部财产。

抢劫罪死刑,杀人罪死刑;合并执行死刑,另处没收财产

我在青海呆了三年了,还没听说过这件事情。在说,庭审中怎么可能有机会拿枪甚至杀人?! 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