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海什么材质的实用:拿过摩托车驾驶证几年后可以办汽车驾驶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3/28 20:16:04

放心,拿到摩托车驾驶证一年(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后就可以增驾汽车驾驶证了.(如小型汽车C1证,大型货车 B2证等等)

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小型汽车C1证可以开手动档,自动档的9座(含9座)以下的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所有蓝色车牌的小货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和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

大型货车 B2证可以开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和 C1、C2、C3、C4、M

另外,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发证月份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

如果说你想学车,就带上你的身份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6张选择一间正规的驾校报名就可以了.放心,只要你认真学,一般考试都能通过.

但是申请增加中型客车B1、牵引车A2、大型客车A1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第十五条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你可以增驾。
第十九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在内地居留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五)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六)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第二十条规定的证明、凭证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30日内安排考试。

第二十六条 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最长为2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第二十七条 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附件2)。其中,科目一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第二十八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预约考试科目二,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第二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预约考试科目三,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30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40日后预约考试;

(四)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60日后预约考试。

第三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车辆管理所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只要不去学习驾驶汽车并且考试通过,永远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