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舞蹈采茶舞曲:关于九年义务教育,我有个案例,请熟悉《九年义务教育法》的高手解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4 13:28:55
一个家庭,四口人—父亲,母亲,一子一女。父亲由于工作的原因而是非农户口,没有分到土地。母亲及两个孩子是农业户口,但是,母亲由于疾病而过世。家庭自然由父亲负责,我想知道这两个孩子有无享受免费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先谢谢了。

我来尝试回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下面我简单分析:

1.众所周知,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其中就包括了: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所谓【义务教育】,是指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必须保证的国民教育。

2.我们必须明白,【受教育权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因为有强制性,所以凡不履行承担的各项义务的行为都要收到制裁;因为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因为有免费性,义务教育阶段免受学费(但允许收少量杂费)。
▲因此在本案中,无论此人家境怎么样,他都可以接受义务教育的,而且都可以免受学费(但也许要交少量杂费)

3.我国宪法庄严宣布,国家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家庭的责任】,必须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保证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当然,【如果家庭确实非常困难】,可以向学校、当地政府反映,要求减免费用,国家对此是提供物质保障的。或者还可以向社会求助捐款。近日,国家颁布“【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农村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十分有利。

★综上所述,任何适龄儿童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且义务教育免受学费(不是杂费)。任何阻止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当然,如果家庭确实贫困,可以找有关部分反映,帮助解决。如果受教育权被侵害,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好了,总算打完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