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有cpb吗:网民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6 07:28:53

网民
[拼音]:wǎng mín
指电子计算机互联网的用户,后指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
网民主要是一个从网络使用者的行为效果来阐释的概念,并不是所有利用互联网的人就可以被称为“网民”,而是必须在个体自我意识上、对使用网络的态度上、网络活动的特征上以及网络活动的行为效果上等表现出一定特点的使用者才可以被称为“网民”。

网民: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诞生于1998年7月8日。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自1997年成立以来,已发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标志了2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报告,权威性和客观性已经得到各界广泛的认可,调查结果已经纳入政府《中国通信统计年度报告》。
通常而言,网络使用者(net user)是一个最为宽泛的概念,即指所有将其计算机连接上互联网进行网络活动的人。而网络受众(net audience)则强调网络使用者的特定类型的网络活动,比如信息查询行为。由于“受众(audience)”这个词,是从传统的媒介研究中继承过来的,因此难以磨灭其在传统媒介研究中所继承的单向传播特性和主体被动接受的影响,这造成“网络受众”概念其实并不太符合网络研究的要求,而只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来使用,但是对其并不能用传统媒介研究中“受众”概念的特定含义来理解。不过,对于进行特定类型的网络活动的网络使用者,这个概念还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的。   比如《网络受众心理行为研究》一书中就是对进行“网络信息查询”这一特定网络活动的“网络受众”来研究的。有鉴于此,国外有研究者认为用网民(Netizens)这个词才能更好地突出网络对人们社会活动的巨大影响。Netizens一词最早是被霍本所创造的。霍本认为人们理解的“网民”其实有两种概念层次,一种是泛指任何一位网络使用者,而不管其使用意图和目的;另一种是指称特定的对广大网络社会(或环境)具有强烈关怀意识,而愿意与其他具有相同网络关怀意识的使用者一起共同合作,以集体努力的方式建构一个对大家都有好处的网络社会的一群网络使用者。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网络使用者”或“网络受众”都够资格被称为“网民”,只有那些其网络活动“具备一定的特征与特质的网络使用者”才可被称为网民,“网民一词具有正面的涵义”。 维基百科对网民的定义认为“网民鼓励扩展社会族群的活动,比如传播观点,丰富信息,试图将网络培养为一个知识资源和社会资本的场域,并且为自我整合(self-assembled)的网络社区做出选择……他们利用并知晓网络的一切(use and know about the networkof networks),通常具有自我激励(self-imposed)的责任推动网络的发展,并鼓励言论自由和开放阅览”。   由此看出,网民主要是一个从网络使用者的行为效果来阐释的概念,并不是所有利用互联网的人就可以被称为“网民”,而是必须在个体自我意识上、对使用网络的态度上、网络活动的特征上以及网络活动的行为效果上等表现出一定特点的使用者才可以被称为“网民”。(参考《网络互动中的网民自我意识研究》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   但是现阶段学生网民已是现在网络用户的主要角色了,只是年龄比较小。学生网民好奇心强,模仿性强,因此,家长的监护责任需要得到落实和保障,联盾护航360调查发现,在2009年,手机上网用户中,10~19岁未成年人的手机学生网名比例搞到25%,潜在的网络手机用户中,10~19岁的用户比例为16.7%家长对学生网民常常感到无奈,因为学生和家长的交流少了,此时他和网上的陌生人交流的危险性增加了,家长却完全不了解情况。鉴于这种情况,家长还是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才可以。

通常而言,网络使用者(net user)是一个最为宽泛的概念,即指所有将其计算机连接上互联网进行网络活动的人。而网络受众(net audience)则强调网络使用者的特定类型的网络活动,比如信息查询行为。由于“受众(audience)”这个词,是从传统的媒介研究中继承过来的,因此难以磨灭其在传统媒介研究中所继承的单向传播特性和主体被动接受的影响,这造成“网络受众”概念其实并不太符合网络研究的要求,而只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来使用,但是对其并不能用传统媒介研究中“受众”概念的特定含义来理解。不过,对于进行特定类型的网络活动的网络使用者,这个概念还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的。   比如《网络受众心理行为研究》一书中就是对进行“网络信息查询”这一特定网络活动的“网络受众”来研究的。有鉴于此,国外有研究者认为用网民(Netizens)这个词才能更好地突出网络对人们社会活动的巨大影响。Netizens一词最早是被霍本所创造的。霍本认为人们理解的“网民”其实有两种概念层次,一种是泛指任何一位网络使用者,而不管其使用意图和目的;另一种是指称特定的对广大网络社会(或环境)具有强烈关怀意识,而愿意与其他具有相同网络关怀意识的使用者一起共同合作,以集体努力的方式建构一个对大家都有好处的网络社会的一群网络使用者。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网络使用者”或“网络受众”都够资格被称为“网民”,只有那些其网络活动“具备一定的特征与特质的网络使用者”才可被称为网民,“网民一词具有正面的涵义”。 维基百科对网民的定义认为“网民鼓励扩展社会族群的活动,比如传播观点,丰富信息,试图将网络培养为一个知识资源和社会资本的场域,并且为自我整合(self-assembled)的网络社区做出选择……他们利用并知晓网络的一切(use and know about the networkof networks),通常具有自我激励(self-imposed)的责任推动网络的发展,并鼓励言论自由和开放阅览”。   由此看出,网民主要是一个从网络使用者的行为效果来阐释的概念,并不是所有利用互联网的人就可以被称为“网民”,而是必须在个体自我意识上、对使用网络的态度上、网络活动的特征上以及网络活动的行为效果上等表现出一定特点的使用者才可以被称为“网民”。(参考《网络互动中的网民自我意识研究》,郑傲 著,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   但是现阶段学生网民已是现在网络用户的主要角色了,只是年龄比较小。学生网民好奇心强,模仿性强,因此,家长的监护责任需要得到落实和保障,联盾护航360调查发现,在2009年,手机上网用户中,10~19岁未成年人的手机学生网名比例搞到25%,潜在的网络手机用户中,10~19岁的用户比例为16.7%家长对学生网民常常感到无奈,因为学生和家长的交流少了,此时他和网上的陌生人交流的危险性增加了,家长却完全不了解情况。鉴于这种情况,家长还是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才可以。

网民概念的界定对于网民的定义,不同的调查机构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其中有这样几种代表性的观点,如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的定义: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中国公民,即在中国现有条件下,上网计算机的共享用户、利用网吧上网等凡是有条件上网的人都是网民;互联网实验室在《中国城市居民互联网应用研究报告》中的定义:最近一个月内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1次及以上的城市居民;美国国际数据公司(IDC)的定义:有账号、有保障上网时间的人。
不难看出,上述三个定义各有侧重,互联网实验室定义侧重于城市居民,而且范围较广,缺乏研究的可操作性,而美国国际数据公司(IDC)对网民定义最窄,有严格的帐号限制,不大适合中国学生网民研究,本文参照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对网民的定义,把网民界定为“凡是有条件上网、并能保证平均一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公民”,那么学生网民即“凡是有条件上网、并能保证平均一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中小学、高等教育院校的学生”。

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