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展制作h5页面登陆:社会劳动保险知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0 23:44:15
我在1997年的时候离开原单位,那时只有28岁,到了保险公司做了人寿保险。在原单位工作也有10年时间了,在当时两种孑然不同的工作,相比之下,我感到人寿保险才是我要做的工作,意气奋发的我离开原单位,与此同时原单位发令开除。意想不到的是几年之后,通知补交保险,我在做商业保险时,相关的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交费金额等都是非常清楚。在面对原单位所办的社会劳动保险方面的相关理论就搞不清楚。既然与原单位脱离了关系,还能享受他给出的那部分吗?保险是未来的事,将来可以享受多少,在未能受益的情况下又怎么处置已交的保费?

1.1对职工而言现在通常说社会保险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五险"方面,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2.根据你的情况, 原单位发令开除时是否解除了劳动合同和为你办理了失业和档案移交手续,如果没办理这些,只是做开除处理,是他们的工作没做彻底,既然知补交保险就要及时到原单位咨询清楚,看让交的是什么时间的和什么险种.如果他们让你交纳的是应当个人承担的部分,你完全应当接受,对个人有很大的好处!
3.是否还能享受单位给出的那部分,到单位咨询,看个人当时的劳动关系情况,如果没解除劳动关系,你要力争让他们出单位的部分;
4.至于将来可以享受多少,那要看缴费的多少和缴费时间的长短了.比如养老保险方面,新政策是: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 根据新文件规定,退休养老待遇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在未能受益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的处置,都有具体规定,以本人看,社会保险优于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