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lg:请问子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他们各自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3/29 19:21:43
大家好,我现在是总公司(在北京)下属的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黑龙江注册的),最近总公司的法人给我打电话说北京工商局有公告不让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只能设立子公司,请问有这样的公告吗?如果我变为子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总公司的法人和我说我变为子公司后,对外经营活动要签订的合同还用总公司提供的合同加盖总公司的合同章和人名章,如果是这样在法律上认可吗?我现在要做年检总公司以此为理由不给我提供总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我该怎么办呢?请帮帮我!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是。子公司就是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独立经营、独自承担责任。而分公司不能承担责任时要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一般是不独立核算的。如成了子公司还用总公司的公章那就完全没有意义了。只用子公司的就可以了!用总公司的也可以,那实际上子公司就是不存在的企业了!

了公司是受总公司控股的独立法人,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仍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加盖总公司的章,这属于受总公司的委托,那么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