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机器人教师: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2 20:00:28
我刚接手一家店面,由于交待不是很清楚,原店主有拖欠员工工资,还把员工押金也带走了,请问,我有义务来承担这个责任吗???
别人已经告到劳动局了,而且我现在也找不到原店主,合同上没有说明

你说合同上没有说明,那就要看你承包该店是使用原店的营业执照还是自己另行申请的营业执照,如是使用原承包者的执照或该店根本就没有营业执照你就应承担清偿工资和退还押金的责任,如是自己另行申请的执照就不必承担上述责任。
如果要承担责任你就要员工提供未发工资的依据和押金收据,否则,员工没有依据你是可以拒付的。
补充:你的店是向房东租的,还是向原店主租的。房东与原店主是否是同一人。如果你的店是向房东租的,房东与原店主不是同一人,则你与房东之间是租赁关系,原店主的欠款与你就无关。如果是向原店主租的,则房东是出租者,他是应该知道原店主的下落的,且原店主将店转租与你应征和房东同意的,你可通过房东找原店主。原店主如果有办理营业执照,你也可以从工商局查到他的。你承包了该店后,使用的工人是否是原店主用的工人,如不是则你与他们没有劳动关系,在劳动局仲裁时你可以提出与工人无劳动关系的理由,拒绝承担责任。如果使用的是原店工人,你也可以说是原店留用人员,是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原店主所欠工资和押金与你无关。当然,其前提是你不是使用原店主的营业执照。但最终裁决权是在劳动仲裁。你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看合同的内容了

应该与你无关 看合同上怎么写

你太幼稚了,社会阅历少啊

努力找到原店主。。叫他出来承担。也可以找他的妻子或他的亲戚。。再不行叫警察。~

先看合同上是怎么写的.然后再按合同上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