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失眠要多少钱:我想开个私塾,不知道需要什么行政、法律手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3/28 23:44:14
我想开个私塾,就是也许办个教学生的小班,类似课余辅导班之类,不知道需要办什么手续?

一、设置教育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申请所在地的法人资格。公民个人申办,应具有本省、市常住户口,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应通过有效的章程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3、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发展规划、培养目标、组织章程,有完备的办学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

4、配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品质端正,大学专科以上文化水平,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管理能力较强,年龄在65岁以下,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专职负责人。

5、配备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具有教师资格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与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师资队伍。

6、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校园和校舍。校舍应包括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含实习场所)、行政用房及其他用房,占地面积应满足学校教学和学员活动的需要。如租用现有合适的校园或其他适合的建筑用房从事教学活动的,租期不少于3年,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⑴ 凡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教育机构,须具有4间以上标准教室及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必须的附属用房。其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和与教育培训相适应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⑵ 凡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教育机构,其独立校园面积不得少于15亩。须具有6间以上标准教室及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必须的附属用房。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教学用计算机不少于30台,图书资料不少于5000册。

7、有与教育机构相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建校、办学资金由申办者自行筹措,并须由法定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对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教育机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20万人民币;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教育机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0万人民币。注册资金须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不得抽资,也不得挪作他用。

二、申请举办教育机构须报送的材料

1、举办教育机构的申请报告;

2、设立教育机构的可行性报告和发展规划;

3、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范围、组织管理等);实行董事会制度的教育机构,须报董事会章程和拟任董事长、董事名单及资料证明文件;

4、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或团体的法人批件或执照;公民个人举办的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的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5、拟任教育机构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文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政治思想表现和业务能力的综合评价材料等);

6、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

7、教育机构注册资金及正常经费的来源及证明文件;

8、教育机构的行政、教学、财务等管理规章制度。

9、专兼职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学历文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聘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财会人员的会计上岗证明等);

10、自有办学场地、校舍、教学设备的证明。租用校园、用房、教学设备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租用中小学校校舍的,须出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租赁证明;非学校校舍作为教学用房的消防和房屋质监部门的安全合格证明材料。有食堂的教育机构须提供卫生合格许可证;

11、联合办学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或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合作协议。

三、管理与审批

1、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举办者的办学申请后,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的,发给《海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申请登记表》,并以申报材料齐备之日为正式受理日期。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办学的材料进行审查。

3、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规定,对举办者提交的全部材料和建校准备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办学场所、校舍、设备等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在受理之日起的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同意举办的书面答复。

4、实行试办期制度,试办期为一年。经审批同意举办的教育机构,发给万宁市《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允许招生。试办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办学的,经教育审批机关审核合格,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对不合格的教育机构取消办学资格。

5、教育机构取得办学资格(含试办期)后,凭审批机关出具的同意办学的批文和办学许可证,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有关规定,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到银行办理独立财务帐号;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刻制教育机构印章。教育机构的印章样式和银行帐号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6、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统一填写广告审批表,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统一编号后,方可发布。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刊登该教育机构成立的批文号和广告批文号。

简单来说就是要符合教委的批准文件,取得许可后到工商局或民政局办执照就行了。

先到当地教委咨询吧,每个地方都有不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