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工业铝型材:保险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1:14:27
公司给员工办理保险,我们是朝阳区要到哪个部门办理?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和工商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关于社会保险

在由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派往驻华外交机构工作后,您最关心的焦点问题除了您的劳动报酬,恐怕就是您的社会保险了。为了解决您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一特殊情况,多年来,经过不断努力和尝试,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公司已经摸索出一整套职工社会保险代建和管理办法。

请您留意如下信息---

社保名目
缴费基数
单位应缴比例
个人应缴比例
合计比例

养老保险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北京市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20%
8%
28%

失业保险
1.5%
0.5%
2%

工伤保险
0.5%
————
0.5%

医疗保险
10%
2%+3
12%+3

生育保险
0.8%
————
0.8%

住房公积金
10%
10%
20%

更多有关信息欢迎垂询——北京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64662163 64663035)

1:实行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2:社会保险的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3: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哪些层次?
4:我国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5:缴费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缴费单位如何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7: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8: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如何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
9: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缴费单位如何处罚?
10: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其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11: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和管理?
12:基本养老计发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13:怎样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14:怎样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15: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6: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1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单位如何确定?
18:怎样建立合理,稳定和筹资机制?
19: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如何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21:医疗保险为什么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22:基本医疗程保险管理和服务为什么要实行社会化,属地化?
23:如何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
24:怎样建立和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
25:怎样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医改方案?
26:怎样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
2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衽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应把握什么政策?
28:怎样做好新旧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
29:失业保险基金是如何筹集的?
30: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哪能些支出?
31;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32:失业人员在何种情形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3:失业人员怎能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34:失业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35:失业人员患病或死亡应有何种待遇?
36: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者应受何处罚?
37:企业为什么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38: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
39:工伤的报告和认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40:取工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有哪能些?
41:工伤医疗期限怎样确定?
42:工伤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43:怎样缴纳工伤保险费?
44:什么是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45:女职工产假多少天?
46: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47:企业如何缴纳生育保险费?
48:社会保险基金为什么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49: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50: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什么要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

1:实行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中化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衽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和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和社会责任,它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对于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社会保险的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劳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这是世界各国确定社会保险水平的原则。我国依据以往的实践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借鉴各国的经验,在确定社会水平时,主要把握两个尺度:一是基本社会保险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二是基本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要确定恰当不能提高费率。

3: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哪些层次?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第二条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明确了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交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

4:我国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茧自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其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还可以决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障费和生育保险费的征收。

5:缴费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宫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条例施行后成立之日起30天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6: 缴费单位如何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 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7: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减免。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8: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如何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放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记录。

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全年社会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保险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9: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缴费单位如何处罚?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一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社会保险征缴获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二条规定 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

缴费单位和缴获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缴获费单位逾期拒不缴获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10: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子如何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过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历的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获费工资历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缴费工资历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历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适当加快。”

11: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和管理?

《决定》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养成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获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获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获费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低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限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12:基本养老金计发规定的?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的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历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获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一次支付给本人。

《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获费和视同缴获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鑫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保险基金名解决。

13:怎样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决定》提出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条例,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要食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相当于2月的支付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14:怎样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伲水平?

《决定》要求,提高社会2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尽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积极创造条件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界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和完善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15: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对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茧自缚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年底基本完成。

16: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1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单位如何确定?

基本医疗统筹范围原则上以在级经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以下简称统筹地区),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所有单位及基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基本统一筹集、使用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职工,可以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18:怎样建立合理、稳定和筹资机制?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改变过去由财政或企业包揽、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筹资办法,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这也是国际上社会医疗保险的通用作法。它有利于拓宽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渠道,使资金来源更多、更稳定,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更有保障。同时,有利于增强职工个人的自我保障和医疗费用支出的节约意识。

19: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的调整。

20:如何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性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个帐户。用人单位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统筹基本和个人帐户要划入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名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21:医疗保险为什么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这是总结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验,借鉴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经验教训,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模式。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也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的核心内容。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即医疗保险社会共济的特征,有利于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共济、统筹调剂,分散劳动风险、均衡医疗费用负担,实现社会公平。建立个人帐户,体现了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增强个人的医疗费用意识,促进职工个人在医疗消费中自我约束,强化费用的制约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实现了医疗保险基金向社会互助共济与个人纵向积累保障作用的相结合,兼顾了公平与效率,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一种选择。

22: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为什么要实行社会化、属地化?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属地化,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必然要求,也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它改变了原来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单位管理”的现状,在较商的层次上实行了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调剂,扩大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增强了医疗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减轻了财政和企业的社会性负担,为劳动力合理流动创造了条件。同时,打破了过去公费、劳保医疗的界限,使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23:如何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

这是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环节。为了使有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不仅需要加强基本医疗程保险基金钵身的支出管理,而且还需要加快医疗、医药体制的配套改革。其主要措施:一是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的标准,制定画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药店管理,旨进竞争机制,规范定点医疗程行为,提高医疗程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三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对医疗保险费用实行总量控制,保证基金收支平衡,同时方便管理,简化手续。四是要加快医疗机构的调整,规范医疗程行为,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并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24:怎样建立和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职工的“救命钱”,为保证其安全、全理、有效的使用,必须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这是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败的重要环节。按照《决定》要求,加强基本医疗程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一是实行政事分开,即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管理和事业经办要分开;二是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和挪用,只能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三是社会性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不得从基本的预决算中提取;四是统筹基金要以收支定支,收支平衡;五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黄色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六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限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行;七是要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25:怎样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医改方案?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程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改革任务和原则,制定了主要政策,统一了大的制度框架。同时,又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实际情况,在探索具体办法和制定 改革方案时,必须在坚持改革原则和把握医改的主要政策方面给各地有充分余地。因此各地地制定改革方案时,必须在坚持改革原则和把握医改的主要政策的基础上,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等实际出发,进行认真的调研和测试,综合考虑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因地置宜地制定改革方案。一是要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二是要重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建立,明确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并分别核算,不能相互挤占;三是要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的年龄等,确定用人单位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四是根据统筹基金色收支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统筹基金铁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五是要努力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六是要妥善处理好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做好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

26:怎样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

怎样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是休现“低水平、广覆盖”的重要
保证,也是保证新制度顺利建立和实施的重要条件。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只能根据可能,不能根据需要来确定,必须切实考虑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决定》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工资历总额的6%左右的缴费水平不是一个具体数,是根据1996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占工资总额的7。86%,扣除不在基本保险范围开支的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和企业业工伤、生育医疗费等项目后确定的,它只是全国基本医疗程保险水平的一个宏观控制标准。具体对每一个城市和地区来说,一定要进行实际测算,切实考虑当地财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要看绝大多数单位和职工能不能参加进来,能不能保证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如测算低于6%的,不能攀比,不能提高到6%;测算超过6%的,一般要按照6%控制;少数医疗消费水平较高,缴高确须超过6%的地区,也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

27:基本医疗程保险基金实行社会性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应把握什么样政策?

一是要重视个人帐户的建立和使用。按照,《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左右)计入统筹基金;另一部分以职工本人工资历或退休金为基数,按照年龄确定不同的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程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各地要合理确定单位缴费记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并制定个人帐户的具体管理办法,以利于发挥个人帐户的积累保障作用,增强个人节约费用意识和激励个人督促单位缴获费。二是必须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基金的承受能力,明确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并确定其起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的比例。超员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统筹基金中支付,而是通过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三是统筹基金鲺个人帐户的管理和使用要分开,要分别核算,不能挤占。无论各地是按费用的高低,还是按门诊和住院,或按门诊、住院结合病种和费用等到分,都一定要注意更好地发挥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作用
避免统筹基金透支个人帐户,以便于管理。

28:怎样做好新旧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

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