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全国高校联赛排名:关于走私案件的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3/29 18:50:06
走私集团(走私的是烟酒类)的财务会计的罪重不重??会不会判刑?如果会,那么一般会判多少年?如果认罪态度好的话呢??
恩,如果这个集团是专门从事走私犯罪的,对所有员工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吗?那财务会计的职位会追究的比较严重是吗?比如说走私的数额是在一千万元以上呢?那么财务会计这个职位的大概要判处多少年?

如果这个集团是专门从事走私犯罪的,那么,对所有的员工都要根据所参与的犯罪活动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这个集团主要是经营合法业务,走私犯罪只是根据某些领导的决定进行的,就只处罚具体参与的人。
以上是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问题
一般会判多少年,这要根据具体的走私数额来定。你说得太简单,没有办法回答。
认罪态度好坏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幅度,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简单说,应该判刑的还是应该判,只是可能判得轻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违反海关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二)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未提交但未偷逃税款,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罚款;
(三)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
(四)专门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2年内3次以上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应当予以没收或者责令拆毁。使用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实施走私的,应当从重处罚。
(五)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的,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走私货物、物品的提取、发运、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它方便的,以走私的共同当事人论处,没收违法所得。
(六)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和海关准予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的企业,构成走私犯罪或者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海关可以撤销其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