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16位 高位和低位:保险公司能否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3/29 16:19:04
事故发生在2002年的1月

我参加的是第3者责任险,开的是摩托

当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我没有立即停车,事故发生后1个多小时
我自己到交警部门,说明了1个小时前发生的交通事故!!!!
并且打电话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让我先行处理,等案件结束拿
相关的材料,去保险公司!!!!

过了几天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上面说我,驾驶机动车辆在发生事故后。未及时停车保护现场,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是这样说的————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
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在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肇事逃逸及逃逸肇事
————逃逸,和肇事逃逸和逃逸肇事还有区别啊!!!

——————————————我这样,保险公司会赔费我吗?
不会以什么肇事逃逸,而拒绝赔偿吧!!!!!
真的很担心这个问题,希望好心的人,回答了,谢谢了!!!

——————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偿,和保险公司打官司,有没有打头???会赢吗?赢的几率大不大???
我找了相关的资料,大家在帮忙看看

在第3楼处!!!!

2002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打电话去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让我先行处理,等案件结束拿
相关的材料,去保险公司!!!!

事情发展到现在,对方老是不处理,
保险公司有没有什么时间上面的限制????

对这个问题只能抱歉地回答:

由于《事故责任认定书》已下发,且明确认定你为肇事逃逸,所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你必须负全部的责任。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至于保险公司,它亦将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裁决,再结合保险理赔法规进行赔付。但对于“肇事逃逸”的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

除非你有很明确的证据证明你当时的离开是情非得意,如:形势危急,伤者家属作出对你有人身伤害的行动等;你就可以据此向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保险公司一定拒赔!除非你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说明当时的事故状况(基本不太可能),我在保险公司工作过。交通裁定书会写明事故责任与原因的。
如果赔偿金额较大,唯一的办法就是托人改交通裁定书,隐瞒你的逃逸情节(如果涉及伤人估计不会有人给你改,责任太大)

如果交管部门已经给你开出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并且在交通事故判定中没有说你存在肇事逃逸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赔付。

法律高于一切

汽车保险问答
1、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各公司是否全一样?

答:目前,北京保险市场中的车险条款费率均是保监会2000年重新修订的,各公司全部都一样。

2、机动车保险中,其内容包括哪些?

答:目前的机动车保险内容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险部分。附加险包括9个: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3、以上的两个主险部分和9个附加险,都是法定强制的吗?

答:目前属于法定强制的只有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而其它的均属于自愿的,即由投保人自主选择是否投保。

4、对以上各内容,客户在选择投保时有什么技巧吗?

答: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有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元五档。由客户根据自身风险和交费能力,至少选择一档投保。车辆损失险主要负责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对本车损失的赔偿。客户在投保时,不论新车、旧车须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出险发生损失时,就能得到保险公司十足的赔偿。在附加险中,⑴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辆损失的附加险,即客户不投保车辆损失险,也就不能投保以上5个附加险;⑵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即客户若不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就不能投保以上3个附加险;⑶不计免赔特约险是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即只有在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投保了的前提下,方可投保。例如,有的客户只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强制部分,而没有投保车损险,此时,就不能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险。

5、要想得到保险公司全面的保障,是不是就需要投保机动车的全险?

答:事实上,全险是不存在的。通常所说的“全险”是指除两个主险外,附加险主要有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自燃损失险。在实际操作中,将9个附加险都投保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所以,现在大多数客户除两个主险部分外,还将上述5个附加险投保齐,即被认为保障齐全了。
强制险种:第三者责任险

根据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车主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了这一险种,如果车主或者是他所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方面的直接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张先生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不负责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

车辆损失险涵盖面最广如果车主非常爱惜自己的车而他经济条件又允许的话,他最好投保车辆损失险,投保这一险种,在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该车的过程中,如果由于碰撞、倾覆、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这些责任具体的解释可向承保人员咨询),车主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除此之外,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同样负责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会买车还要会买险种

■ 车险专家

在上期车险专家中,新车主张先生已经开始了投保工作,并选择了适合自己的车险险种。接下来,张先生应该依据《条款》,确定合适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和保险期限,这个工作的重要性一点不亚于选择险种,也十分需要技巧。

三种保额计算方式

具体说来,张先生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来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一是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张先生所在投保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二是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一个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三是由张先生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协议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将根据不同的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要注意的是,在出险后,保险公司都是只按车辆实际损失价钱进行赔偿,投保人不得从中获得额外的好处。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该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如果张先生投保的是摩托车和拖拉机,最高赔偿限额则按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四个档次来选择;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但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如果张先生投保的还包括挂车话,则挂车与主车视为一体。保险公司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一般情况下,保险期限为一年。如果张先生投保的期限不足一年,则按短期月费率缴保险费,但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计算。

投保之后,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张先生要求变更保险金额、赔偿限额或者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该向保险公司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受保障也要尽义务

投保时和投保后,张先生应尽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投保时应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二是张先生应当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检验合格。

三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张先生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发手续。

四是张先生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如果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张先生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以上义务,张先生应当认真履行,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公司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最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敬告广大车主,买保险也要根据自己车辆的车况、使用性质、停放地点等具体情况选择险种,为自己和自己的爱“驹”寻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