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尿毒症能活多久:关于民事纠纷,请好心人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19 22:14:39
事情是这样的:甲.乙二人是邻居,因为争屋脊地而吵了起来.以前两家没有明确的界限,现在甲要盖房子,便与乙商量怎样划分界限.因争论不休,甲一时冲动,便打了乙一巴掌,事后,甲的家人多次向乙道歉.乙的家人便要求去医院检查,甲也同意了,经过医院两次检查,都说没有问题.但乙却说他老是头痛.还胸闷.气短.一再要求甲再给他检查.甲则认为:经过医院两次检查都没有问题,便不再给他检查.如果乙把甲告上法庭,甲是否能站得住脚呢?请说明理由.谢谢!
如果甲打官司输了,法院又是怎样的判决呢?

乙是否胜诉,由法院判决。
但根据所述,甲可以不必担心败诉。因为只是打了一巴掌,按照常识一般不会引起乙所述症状。乙若起诉,需要证明自己的症状是由甲的侵害所致,证明这一点是需要代价的,根据一般经验,也是不能成立的。如果乙有恶意,最终又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要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甲是有利的,但若乙起诉,甲并没有证明责任,也可以不做主张,因此没有站得住脚还是站不住脚的说法,只能说此案中甲是有利的。
如果甲败诉,法院可能判决甲赔偿乙相应的医疗费用等其他损失。
甲败诉,但还可以上诉,证明乙的症状并非自己的行为所致。
至于两家争吵的原因,提问者并没有说清楚,“争屋脊地”一事可以另案起诉,但这似乎不是符合提问者本意的问题。

如果事实真如你所说,乙取得赔偿的可能性不大,除非他真能证明受了伤,并且要证明这种损害是那一巴掌导致

如果乙受伤的事实不成立,法院还是会判决甲打人事实存在,甲应向乙赔礼道歉等等。

谁主张谁举证,法律是公平的.我支持你,祝好运

只是打了一巴掌,应该没什么事,让他经官吧。

甲是不能站得住脚,应为甲方是先打乙方的,而且甲方也不应该盖房子,是一种侵犯他人土地权.所以甲是不能站得住脚,至于甲打官司输了,法院又是怎样的判决呢?
这个有点难,我再想想!~~

jot;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