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号本子:这样的工资和工作时间合不合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4 22:07:04
现在我们电信公司有正式工和合同工(我们叫零工)之分.公司营业窗口被另一公司承包.我们主要受理电信的各类业务
但是工资相差甚远.
正式工受理一条宽带有150左右,而营业员只有10元.且,营业员按合同规定每月休息5天,最底工资不底于当地最底工资(一般是600).而我们没有固定工资,也就是说一个月受理的业务就是每月工资,如收缴话费30万,其中20万按千分之三,10万按千分之一(全由上面领导定)所以一般工资都在一千元左右.
营业时间是从早7:30到晚5:00.中午无休息时间.一般小地方一个营业窗口配一个营业员,也就是说吃饭时间和工作时间一起.公司还规定,要有礼貌用语,你好,谢谢,再见不到位扣钱.忙的时候是连站起来的时间都没有的.
公司内部也制定一了一系列的扣钱办法,如抽屉里的营业款有一百元的,50元的超过10张.(大额面值的有投币柜)
合同上有明显的拼补痕迹.
每个月下发给我们多少任务,如得买掉多少个小灵通.不到数的扣钱.
请问这样的工资算法合不合理?我们的工作时间合不合理?

根据劳动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不知你们每周工作的时间总量是多少,如果超过四十四小时的话,就不合法了

你有能力跳槽,他就不合理,否则,他就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