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爱斯营养牙膏:剑的起源,特点,功能,基本技术,练习方法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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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剑史

  轩辕剑 黄帝所铸 首山之铜 天文古字 广黄帝东行纪云帝崩葬乔山五百年后山崩室空惟剑在焉一旦亦失去画影
  (1)腾空 颛顼所有 拾遗记曰颛顼高阳氏有此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在匣中常

  如龙吟虎啸

  (2)禹剑 夏禹所铸 腹上刻二十八宿面文明星晨,背记山川 藏之会稽山

  (3)启剑 夏王启铸 铜 三尺九寸 后藏之秦望山

  (4)太康剑 夏王太康铸 铜 三尺二寸 太康在位二十九年辛卯三日铸

  (5)夹剑 夏王孔甲铸 牛首山之铁 铭曰夹 四尺一寸 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甲辰铸一

  铭曰夹

  (6)定光 殷太甲铸 文曰定光古文篆书 二尺 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甲子铸一剑曰定光

  (7)照胆 殷武丁铸 铭曰照胆古文篆书 三尺 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戊午铸一剑曰照胆

  (8)含光 殷代 列子曰卫周孔其得殷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一曰含光二曰承景三曰脊

  练 承景脊练

  (9)镇岳尚方 周昭王铸 铭曰镇岳尚方古文篆书 五尺 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壬年铸五

  剑各投五岳铭曰镇岳尚方

  (10)昆吾剑 周穆王时西戎献 链钢 长欠有咫 用之切玉如泥

  (11)骏 周简王铸 铭曰骏大篆书 三尺 简王在位十四年以元年 镉现?

  (12)干将 吴人干将莫邪所造 铁 吴越春秋载吴王闯庐使干将作二剑其妻莫邪断发翦爪投

  炉中剑成雄号干将雌号莫邪 莫邪

  (13)越五剑 脚 冶子造 铜锡 越绝书载欧冶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铸成五剑一曰湛卢二曰

  纯ぬ三曰胜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阙

  (14)越八剑 越王使工人所铸 采金 拾遗记载越王以白牛白马祀昆吾之神以成八剑名曰掩

  日断水转魄悬翦惊鲵灭魂却邪真刚

  (15)龙渊 楚命欧冶干将所造 铁英 越绝书载楚王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命风胡子往见之

  使作铁剑因成龙渊

  (16)太阿工布铁剑三枚太阿工布诫 秦昭王铸 铭曰诫大篆书 三尺 昭王在位五十二年以

  元年丙午铸

  (17)定秦 秦始王铸 采北祗铜 铭曰定秦小篆书李斯刻 三尺六寸 皇在位三十七年以三

  年丁巳铸

  (18)神剑 汉太公所得 ぬ命诀载太公微时有冶为天子铸剑指太公腰间佩刀曰若得杂冶即

  成神剑可以克天下太公解投冶中剑成授太公

  (19)赤霄 汉高帝所得 铁 铭曰赤霄大篆书 三尺 高帝以秦始皇三十四年得於南山及贵常

  服之斩蛇即此剑

  (20)神龟 汉文帝铸 三尺六寸 同时铸三剑刻龟形故名 帝崩命入剑玄武宫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袓」,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雕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茂陵剑:《世宗纪》:“汉昭帝时茂陵人献一宝剑,上铭曰:直千金,寿万岁。”
  镇山剑:蜀后主刘蝉造一巨剑,以镇剑口山,往往人见精光,求之不获。
  倚天青虹::《平阳史传》:“魏武帝初时有两剑,曰“倚天、青虹”。其利断铁如泥,一自佩,一赐夏侯恩。
  珠剑::《魏书》:“羊侃初为尚书郞,以力闻,魏帝试作武状,侃以手扶殿没指,帝壮之,赐以珠剑,拜征东大将军。”

  魏三剑:“即飞景、流采、华鋋。”
  清刚:魏太子造匕首二,其一理似坚冰,名清刚,其二耀如朝日,名曰阳文。
  尚方剑::《朱云传》:“云奏帝曰:“愿赐尚方斩马剑,斩佞臣头”
  秘剑::《彭宠传》:“朱浮对光武曰:“前昊汉发兵时,大王遗宠以秘剑。”
  玉具::《冯夷传》:“赤眉延岑暴乱三辅,以异为征西将军付之。车驾送之河南,赐以乘舆,七尺玉具剑。”
  永昌::《刀剑录》:“宋废帝元证中干蒋山之巅造一剑,曰:永昌。”
  镇山冗水:《刀剑录》:“魏道武帝于嵩阿铸二剑,曰:镇山。曰:冗水”
  龙雀:《魏志》:“赫连百练为剑,曰:大夏龙雀,铭其背。”
  水心剑:《未晰传》:“秦昭王三月三日置酒河曲,见金人捧水心之剑以奉王,曰:今君制有西夏。”因此立为曲水。”
  五丁剑:《蜀小志》:“五丁力士遗剑于梓潼县之龙潭,岩间发百光。”
  火精:唐德宗将幸奉天,自携火精剑,去内殿,砍槛上铁狻猊,应手而碎,及乘舆遇急,侍从皆见上仗数尺光明,即剑光也。”

  鳞铁星镡:《西阳杂俎》:“郑云达少时得一剑,鳞光星镡,有时而吼。”
  分景流黄择精:《汉武内传》:“西王母带分景之剑,上元夫人带流黄、择精之剑。”
  绕指柔:《广舆图》曰:“扬州兴北平望湖中一剑,屈之首尾相就,识者曰即”绕指柔”

  含光、承景、宵练::《列子》:“卫周孔其祖得殷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其一曰:含光。其二曰“承景”其三曰“宵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