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第奇钢笔官网:《一个馒头引起的血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19 10:57:56
胡戈是否侵犯了陈凯歌的版权呢?请说明理由。

我认为胡戈没侵权!!!!!!!!!!!!

我们认识一下馒头的性质.馒头是一个网络文艺批评短片,是一种新形式的文艺评论.正如报纸上的文艺评论一样,肯定要截取原作中的一些东西,或者描述出电影画面.如果是针对文学作品还可以附原文,没问题,不构成侵权.那怎么馒头截得无极片段就是侵权了呢???!!!! 如果想找正面批判无极之无聊的评论,那么网上一堆一堆的.正是胡戈的创意性批评,才吸引了如此深感无极之$^&*%$#$的网民.难道干巴巴的评论就深刻了?!

馒头不具商业赢利性.相反,恰恰提高了无极的人气.有多少不具"高雅深邃"品位的观众是看了馒头才看无极的?如果是说馒头损害了陈大导演的经济利益,请拿出证据......

馒头片侵害了陈导的名誉权?真没天理了,难不成您拍啥观众都得叫好吗? 言论自由好象是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吧,至于胡戈有没有滥用言论自由,也就是捏造事实,相信看过无极的人都知道.难道都不许平头百姓说话的吗???!!!

侵权应该成立,但是像胡戈这种情况最好不要追究。因为谁追究,谁就是往自己身上抹屎;不追究,对陈凯歌还有利,我就是看了胡戈的馒头才看得陈凯歌的电影,不然打死我也不会欣赏那部影片

我认为有.他不仅利用大量影片资料,进行大肆宣传(并且改的乱七八糟),这不是侵权是什么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当然没有 人都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