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工业园在哪里:少数民族犯法后不用受法律制裁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5 20:13:24
朋友上街时被某少数民族偷窃未果,大家事后讨论时有一友人说我们现行的法律是不能实行在他们身上的,就算是杀了人也不会受法律制裁,我很想知道也很想反驳这种论断,但又似乎印象中又有这样的记忆,所以希望大家能提供正确的答案!

文字和口号都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处于对少数民族的照顾,当和汉人发生冲突时,都会从轻处理,尤其是对闹得较厉害的民族,相反汉人可就的从严了:影响民族团结。
老师教导我们: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否则倒霉的是你们,远离他们。

你们都没有回答别人的问题

是这样的:少数民族犯罪后有两少一宽政策

对少数民族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策,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怎样理解这项刑事政策呢?我们认为:(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挂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和法定刑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但拒不悔改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

其实是可以制裁的!只是有些地方需要把抓到的少数民族的谴送到他们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处理!很麻烦的,所以大多数公安机关是拿他们没有办法的!

要是像你说的那样,偶以后就不想上街了,碰见个喜欢乱捅人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少数民族同志,岂不是要翘辫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依法治国吗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没有人是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