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南诗词: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1 18:05:41
A大学和B大学参加市政府举办的篮球赛,刘某为A大学抽调的队员,王某为B大学抽调的队员。一天,该两单位的球队进行练习比赛,当刘某正准备接本队员 传球时,王某上前抢球,其肘部猛烈撞击了刘某的左胸,裁判员当即鸣笛判王某犯规,刘某因伤痛下场。事后,刘某经医院诊断为左胸外伤、肋骨骨折,并在该院住院50天,花去医药费4500元。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B大学和王某赔偿其经济损失9000元

[问题]法院对刘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予以支持?
兄弟`说清楚点嘛~具体赔偿应该怎么样?

为什么!说清楚点嘛~

虽然王某犯规,是责任人,但这不代表王某就是故意造成刘某受伤,
刘某应意识到自己参加的体育活动有风险,
A大学受益,且似乎没有尽到安全教育防范的职责。
B大学无过错。
政府无过错,(是否受益??)

应当起诉王某和A大学。

王某承担一部分,A大学承担一部分,自己再承担一部分。

比赛主办方市政府应该承担责任。
B大学和王某可以适当补偿。